從今年起,浙江省將在去年試點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符合獎扶條件的農民,每人每年至少可領取600元錢。這意味著,該省今年將有10萬餘名農村老人從政府那裏領取獎扶金。
按照規定,凡是夫妻倆均為該省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在1973年到2001年期間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規章或政策生育,現存一個子女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年滿60周歲、且在1933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農村老人,每年可以享受到不低於600元的獎扶金,直至亡故。
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人介紹,自上世紀70年代初以來,廣大群眾響應政府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為國家和浙江省的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貢獻。為切實解決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後顧之憂,國家決定在全國農村推行計劃生育家庭獎扶制度。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去年起,該省先後在11個縣市試點,今年將在全省全面實施。
據測算,今年浙江省符合計劃生育獎扶政策的農民大約有10萬餘人,各級政府將為他們支付7000多萬元的獎扶金。“十一五”期間,全省60多萬農民可享受到總金額達4億多元的獎扶金。
獎扶制度將按“四權分離”的原則實行自下而上的操作程序。先由農民根據政策提出個人申請,經村委會審議上報,鄉鎮初審公示,縣市人口計生部門審查確認,提交財政部門和指定的代理機構為獎扶對象建立個人賬戶進行發放。獎扶金年底前發放到符合條件的農民手中。
據悉,獎扶金費用由浙江省和市、縣(市、區)財政共同承擔。按照文件精神,各地也可根據財力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適當提高獎扶金標準,但不得低於該省制定的最低標準。(記者秦軍 通訊員李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