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規範中小學教育收費行為,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於做好清理整頓改制學校收費準備工作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2827號)要求,貴州省物價局、省教育廳近日發文各地,對地方在進行公辦中小學體制改革試點過程中,辦學性質不清、改制行為不規範、收費過高,甚至簡單出售、轉讓公辦學校,偏離了教育宗旨和辦學體制改革方向,在社會上産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清理和整頓。
從2006年1月1日起,要求各地全面停止審批新的改制學校和新的改制學校收費標準。對現有改制學校的有關情況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的主要內容:現有小學、初中、高中改制學校的主要辦學形式、師資來源及經費收支情況;改制學校的審批權限和程序,批准機關和文件、時間;改制學校的數量、名稱、在校生人數、收費標準,以及清理整頓改制學校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