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委、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意見》中獲悉,從今年開始,甘肅將全面深化農村衛生體制改革,打破現有鄉鎮衛生院人員身份界限,實行全員聘用、合同制管理,院長實行公開選拔和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縣、鄉、村醫療機構服務職責,強調鄉鎮衛生院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負責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等服務,不得向醫院模式發展。每個鄉鎮設立一所政府辦的衛生院,人員編制由省級編制部門會同人事、財政和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鄉鎮規模大小制定。撤並的鄉鎮衛生院實行資源重組或改制,變現資金要繼續用於當地農村衛生事業發展。
從今年開始,甘肅省將通過有償等辦法,解除鄉鎮衛生院多餘非專業技術人員的勞動合同關係。缺編人員從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已在崗5年以上的工作人員中擇優選聘,或通過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具有醫學中專或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補充。鄉鎮衛生院內部要建立績效挂鉤、按勞取酬的工資分配機制,責權明確、規範有序的運行機制,獎罰分明、依法管理的監管機制。每個村至少配備1名取得鄉村醫師從業資格的專職或兼職村醫,村衛生室實行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記者 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