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搞好“五個結合”進一步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的通知》( “五個結合”即把退耕還林與基本農田建設、農村能源建設、生態移民、後續産業發展、封山禁牧舍飼等配套保障措施結合起來)的要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近日,貴州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省退耕辦制訂的《貴州省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試點方案》,確定清鎮、習水、普定、都勻、黎平、印江、大方、水城、晴隆9個縣(市)為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試點縣,試點期為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要求各試點縣(市)政府組織當地有關部門于5月底前完成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縣級實施方案的編制工作,明確省直有關部門對試點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市)和列為退耕還林工程“五個結合”示範縣(市)在項目計劃安排上給予傾斜,對試點任務完成較差的縣(市),不再安排退耕地造林新增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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