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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成立領導小組加強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1日   來源:水利部網站

印發水利系統開展治理商業賄賂
專項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統一部署,經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研究,現將《水利系統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水利系統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把治理商業賄賂作為今年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設的重點。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9號,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紮實有效的開展治理商業賄賂的專項工作。各級水利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商業賄賂的危害性,進一步增強治理商業賄賂的政治責任感和工作緊迫感,按照《意見》提出的治理商業賄賂的指導思想、政策界限和指導原則,將治理商業賄賂作為2006年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和政府廉政建設的重點,高度重視,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一、提高認識,明確治理水利系統商業賄賂的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和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水利部黨組的要求,統一部署、分類指導,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堅決糾正在公務、辦事、經營活動中違反法律法規、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的不正當交易行為。依法查處違反法律法規、給予和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的商業賄賂案件。通過專項治理,使全系統從業人員普遍受到教育,經營者的錯誤觀念基本得到糾正,經營行為和從政行為基本得到規範,商業賄賂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水利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切實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剷除商業賄賂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不斷推進水利系統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為規範、程序合法、廉潔高效、制度健全的監管體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場環境和糾錯機制,確保水利事業的健康發展。

  二、抓住重點,有針對性地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治理商業賄賂要突出重點。水利系統各部門和單位要著力治理水利工程建設、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等領域的商業賄賂行為。具體是:

  (一)在水利工程建設領域。

  在政府投資的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招投標中,重點治理承包商通過向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評標專家提供回扣、提成、禮金等手段而中標以及分包商通過向承包商提供回扣、提成、禮金等手段而分包的行為;在服務招投標中,重點治理監理單位通過向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提供回扣、提成、禮金等手段而中標的行為;在材料設備採購中,重點治理供應商通過向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提供回扣、提成、禮金以及提供出國考察機會等手段而中標的行為;在工程款結算中,重點治理承包商通過向監理方提供回扣、提成、禮金、吃請等手段虛結工程量以及承包商通過向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提供禮金、旅遊、吃請等手段而多結算工程款的行為。

  (二)在政府採購領域。

  在政府採購目錄執行中,重點治理供應商通過向採購人(包括採購代理單位)提供回扣、禮金等手段而使採購人(採購代理單位)有意逃避集中採購、將應該政府採購的項目改為直接從非政府採購供應商處採購的行為;在專家評審環節,重點治理採購人及評審專家在某些項目的招標、評標過程中,收受不法投標單位的“勞務費”、“介紹費”、“好處費”等各種名義的回扣,透露政府採購項目投標標準等商業秘密致使政府採購過程缺乏公開、公平、公正性的行為;在貨物、服務和工程政府採購招投標中,重點治理供應商通過向採購人提供回扣、提供高級招待及其他報酬或服務,如出國旅遊、提供裝修等手段而中標的行為。

  (三)在資源開發領域。

  在水資源開發領域,有關開發商為獲得水源工程、水電開發項目等資源開發權,通過向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人員提供貴重物品、禮金、有價證券等手段,以達到將項目納入有關規劃、項目方案通過諮詢評估、立項核準、取水許可被批准等行為。在河道採砂開發領域,從事採砂的單位或個人通過向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人員提供貴重物品、禮金、有價證券等手段,要求在河道採砂規劃編制中,將某些區域劃定為可採區,非法取得採砂許可證,允許其在禁採區或禁採期進行非法採砂活動的行為。

  在此次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中,由於不同部門和單位的問題表現形式和嚴重程度都有所不同,各部門和單位一定要注意調查研究,在摸清商業賄賂的主要表現形式、發生的主要環節和重點崗位,並深刻剖析原因的基礎上,確定本部門和單位的工作重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進行治理。商業賄賂問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即使未列入上述重點領域但同樣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的部門和單位,也都要進行調查摸底,明確各自的重點。對於本部門和單位所屬機構中涉及産權交易、土地開發利用、醫藥購銷等領域的活動,也要針對可能出現的不正當交易行為,明確具體的治理重點,有的放矢地開展治理工作。

  三、強化督查,對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

  水利系統各部門和單位要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制定週密科學的自查方案,立即啟動和推開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經研究,從今年4月到12月,各部門和單位要集中對2003年以來存在的不正當交易行為進行自查自糾。各級業務監管部門要按照 “行業指導監督,單位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職能分工,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一)自查自糾的時間安排和實施步驟。

  1、全面進行調查摸底(原則上用1個半月的時間)。通過調查摸底弄清本部門和單位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産權交易、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營活動等領域違反商業道德和市場規則、影響公平競爭、搞不正當交易的手段和表現形式,掌握所涉及的單位、崗位、環節、人員、資金等基本情況。

  2、認真查找突出問題(原則上用2個半月的時間)。對國家機關公務人員涉及不正當交易的行為,對企業事業單位在經營活動中存在的不正當交易問題,逐一進行查找,尤其要查找損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破壞市場秩序的突出問題,了解不正當交易行為在本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表現形式、發生規律和特點等。

  3、對查找出的問題分別作出處理(原則上用3個月的時間)。對查找出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要依法依紀、實事求是地作出處理。要根據事實、情節、後果以及認識態度等,予以區別對待。對情節輕微的,以批評教育和自我糾正為主;對雖有問題,但能主動説清並認識錯誤的,可以依據有關規定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在某些行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要結合糾風工作進行自查自糾。

  4、切實抓好整改(原則上用2個月的時間)。各級業務主管(監管)部門要針對自查中發現的不正當交易問題,認真查找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漏洞,研究提出解決方法,切實加以整改。各企業事業單位要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對不正當交易行為危害性的認識,認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端正經營思想,規範經營行為,做到嚴格自律。在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同時,可以選擇一些部門或企業事業單位作為聯絡點,通過“解剖麻雀”進行個案分析,對自查自糾工作的過程進行探索,總結提煉出有規律性的東西和有效做法,針對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研究提出解決方法和整改措施,推動專項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強化對自查自糾工作的監督檢查。

  各業務監管部門一方面要對各企業事業單位的自查自糾情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防止搞形式主義,防止走過場。對問題較多、社會反映較大的,要派出專人到現場督促解決,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消極應付的,要重點進行督辦;對拒不自查自糾、掩蓋問題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另一方面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履行職責,加大監管力度。要加強對業務管轄範圍內經營組織的引導和約束,加大對不當競爭、限制競爭、非法經營、無證經營等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監管實效。依法規範資質審批管理,嚴格行業準入標準。完善監管規章,加大合規性檢查力度。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合理配置市場資源,堅決廢止設置行政壁壘、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加強對國有資産的監管,堅持管人、管事、管資産相結合,加強對出資單位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強化對企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嚴格對企業營銷費用的審計。要結合《水利經濟合同審計簽證和備案暫行辦法》(水辦[2003]467號)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開展重點合同的跟蹤審計和後續審計。

  自查自糾工作基本完成後,各部門和單位要將自查情況、整改措施和整改結果書面報告水利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採取適當方式對自查自糾情況進行抽查。

  四、嚴格執紀,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

  在抓好不正當交易行為自查自糾工作的同時,要依法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自查自糾和查辦案件相輔相成,要同步進行、相互促進。

  (一)認真排查,掌握線索。排查中,要注意掌握在自查自糾和專項檢查以及利用各種途徑發現的案件線索,研究確定查辦的重點。要充分發揮司法機關和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信訪舉報網絡的作用,注意掌握人民群眾、企業內部人員和同類企業反映、舉報和投訴商業賄賂的有關問題,暢通並擴大發現問題線索的渠道。對已掌握的案件線索,包括在自查中發現的、人民來信來訪中舉報的涉嫌違法違紀的問題,要組織力量抓緊立案查處。審計部門要加強對重點資金、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的審計,通過對營銷費用合理性的審查,對資金使用效益、效率和效果的審查,加大對商業賄賂問題揭露和查處的力度。

  (二)嚴格執紀執法,查辦大案要案。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排除干擾,對違法犯罪分子絕不手軟,發現一個查處一個。對涉案金額巨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影響面大、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商業賄賂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

  商業賄賂雖然發生在經營者的交易活動中,但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有密切關係。因此,必須嚴厲查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權力參與或干預企業事業單位的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貪贓枉法的行為,絕不姑息。對因領導班子決策失誤、領導幹部失職瀆職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格進行追究。

  (三)把握政策界限,教育懲處結合。商業賄賂案件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既要區分正常的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行為的政策界限,又要區分違紀違規行為與違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業賄賂,又要保持正常公務活動和生産經營。要堅持懲處與教育相結合,寬嚴相濟,區分罪與非罪。要注意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支持和督促他們,合法合規經營;對大多數有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人,主要採取批評教育的方式,使之明辨是非,自查自糾,樹立正確的辦事和經營理念,糾正錯誤觀念和行為;對構成違紀違規的,要依照有關規定,給與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對情節輕微、認錯態度好的要給與他們改正機會,可以免予處理;對觸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門予以嚴懲。要採取措施,敦促有商業賄賂行為和問題的單位及個人向執紀執法部門主動交待問題,對態度積極且主動退贓的,依法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罰。

  五、健全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

  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複雜而艱巨的任務,既要集中時間開展專項治理,又要從水利改革和發展的大局出發常抓不懈,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相結合,與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相統一,堅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解決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營造反對商業賄賂的良好氛圍。加強對國家公務員、仲介機構、事業單位和企業人員社會主義榮辱觀、法律法規、紀律和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教育,積極運用典型案例開展法制宣傳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漸,築牢思想道德防線,增強拒腐防變能力。注意掌握了解並正確引導新聞媒體對商業賄賂的輿論監督。

  二是強化管理,完善制度。要通過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和已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的剖析,研究問題和案件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從源頭上堵住漏洞,同時強化內部管理,健全經濟合同管理制度,堅持經濟合同審簽備案辦法,加強經濟合同審核和審計,完善單位內部控制機制,注重精神文明和廉政文化建設,樹立以守法誠信、優質服務為核心的經營理念,制定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和職業道德規範,積極推行反商業賄賂承諾制。

  三是深化體制改革,從源頭上防止商業賄賂。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水資源的開發、利用、配置、節約和保護,嚴格取水許可制度,推進節水型社會的建設;深化水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行政,轉變職能,進一步清理、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推行水行政執法責任制,規範水行政執法活動;深化水利資金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經制度建設,全面推行國庫金融支付和政府採購制度,完善資金監管和協調機制;深化水利建設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規範規劃計劃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加強對水利投資的監管,推行政務公開;深化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工程招投標制度,加強招投標行政監督,規範水利建築市場秩序,積極構建市場主體信用檔案體系,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堅持民主集中制,進一步完善民主決策機制,用制度規範權力運行、約束從政行為,有效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深化水利國有資産的監督管理,確保保值增值,杜絕非法買賣、侵佔和流失。

  六、加強領導,保證治理商業賄賂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治理工作能否落實,關鍵在領導。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廣大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協調配合,狠抓落實,紮實推進。

  (一)成立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領導。

  經研究,水利部成立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部黨組書記、部長汪恕誠同志任組長,部黨組成員、駐部紀檢組組長張印忠同志和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周英同志任副組長,辦公廳、規計司、政法司、財經司、人教司、建管司、機關黨委、駐部監察局、審計室、廉政辦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指導和監督水利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工作。下設辦公室(設在部廉政辦,聯絡電話:010-63202072,傳真:010-63202070),承擔日常組織和協調等工作。各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班子,公佈舉報電話。主要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安排,加強監督。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加強督促和指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深入調查研究,制定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召開不同形式的座談會,調查、了解和掌握水利系統商業賄賂問題的有關情況,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提出具體治理措施,指導面上的工作。各部門和單位也要組織力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掌握不正當交易行為和商業賄賂案件的特點及規律,認真分析其表現形式、産生環節、重點崗位和原因,並以此為基礎,從政策、法律和工作三個層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體思路和對策,制定出適合本部門和單位實際、內容具體、目標明確、重點突出、步驟嚴格、便於落實和監督檢查的具體實施方案。有關司局要按照業務職能和工作分工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注重實效,加強指導和監督。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的實施方案要報水利部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強化責任,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嚴格的領導責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規範,落實責任分工,做到思想認識到位、組織領導到位和工作落實到位。具體職能部門和工作部門,要按照職責,抓好各項工作和任務的落實。各級水利紀檢監察部門要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作用。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後果的要追究責任。要切實加強對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報告工作進展情況,重要情況和大案要案要及時報告。要進一步理順工作關係,加強協調配合和溝通聯絡,形成治理商業賄賂的合力,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共同抓好商業賄賂的專項治理工作。

  水利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將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提出階段性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推動水利系統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廳(局),要加強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及時做好有關數據的統計和匯總報送等基礎工作。專項治理工作結束後,要認真進行總結,寫出書面報告,並於12月底前報水利部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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