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近期提出六項措施,支持三峽庫區生態建設與保護,推進庫區新農村建設和興林富民工作。
一是加強庫區範圍內生態治理和森林保護,編制並實施《三峽庫區生態保護與恢復“十一五”規劃》,結合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庫區綠化帶建設及長江流域防護林體系建設等工程,擴大和恢復林草植被,儘快形成庫區綠色長廊。
二是加快庫區林業産業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制定並實施《“十一五”三峽庫區林業産業發展規劃》,重點發展柑橘、木本藥材及林下資源等庫區優勢經濟林産品,建立以林果業為主的林業支柱産業。吸引優勢林業企業進入庫區,開展多種形式的經濟技術合作,開發森林旅遊。
三是組織開展生態文明示範村創建活動。利用3—5年時間,在庫區26個縣每縣選擇10個村建設生態文明示範村。
四是開展林業科技示範推廣。組織相關科研單位、專家開展植被保護與恢復問題的研究和名特優新品種的引進與開發,促進林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十一五”期間,舉辦林業科技培訓班3—5期,幫助當地群眾搞好技術服務。利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三峽庫區陸地生態系統的監測與評價工作。
五是繼續搞好林業行業對口支援三峽庫區工作。組織中東部13個省級林業部門到庫區26個縣,採取一幫二的形式,適當支持庫區林業部門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林業大中型企業與庫區相關林業企業開展經濟技術合作。
六是力爭完善三峽庫區退耕還林政策措施,延長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期限,經濟林的補助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生態林的補助年限由8年延長至12年。力爭設立三峽生態保護建設基金,專項用於對包括森林資源在內的自然資源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