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近日通知要求,做好長江流域春季禁漁期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血吸蟲病防治工作。各地要在6月31日長江春季禁漁期結束之前,完成水上流動人員的查病、治療和健康教育工作。在11月-12月血吸蟲病感染季節後,要組織血防專業機構對登記在冊的水上流動人員,再次開展全面的查病和治療工作。
長江流域的血吸蟲病流行區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因生産、生活的需要,長期接觸含有血吸蟲尾蚴的水體而反復感染血吸蟲病,個別地區漁船民血吸蟲糞檢陽性率高達69.1%,且人畜糞便缺乏有效管理,嚴重污染水域,成為血吸蟲病主要的污染源。由於漁船民流動性強,開展血吸蟲病防治工作難度很大,往往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查治,嚴重危害該類人群的身體健康。春季禁漁期期間,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一般在岸休整,這是集中開展血吸蟲病查病、治療和健康教育的大好時機。
通知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血防機構)要對停留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在其集中靠岸停泊的區域,設立現場工作點,全面開展查病、治病工作;對散在停靠點,要組織專業人員進行追蹤調查,上門入戶開展查、治工作;對難以追蹤的水上流動人員,要在其經常經過、停泊的水域,張貼醒目的公告,告知其到當地血防專業機構進行血吸蟲病檢查與治療。同時,要認真做好查病、治病的登記工作,以全面、準確地掌握本轄區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的血吸蟲病流行狀況,有利於今後開展追蹤調查、檢查和治療工作。
通知強調,要結合《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的宣傳與貫徹,因地制宜地對漁船民等水上流動人員開展血吸蟲病健康教育,積極引導他們自覺提高衛生防病意識,使之能積極參與血防工作,主動接受血吸蟲病檢查和治療,自覺管好自己的糞便,不讓糞便直接下水,同時實施糞便無害化處理。
衛生部新聞辦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