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國務院確定的三年基本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的最後一年,也是全面解決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類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至關重要的一年。為進一步明確清欠責任,加大清欠力度,確保清欠任務按期完成,根據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部際工作聯席會議《關於印發〈2006年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點〉的通知》(建市[2006]83號)要求,結合水利行業實際,水利部制定了《水利部2006年清理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
《工作要點》明確了今年清欠工作必須堅持政府帶頭,鞏固清欠成果,全面完成政府投資水利工程剩餘拖欠的清欠任務目標;要求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重點加大社會投資水利工程的清欠力度,確保社會投資類水利工程拖欠工程款基本償還完畢;同時要求,在深化水利建設體制改革、健全管理制度、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法規體系等方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預防水利工程拖欠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解決水利工程款拖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