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下發“關於對部分重點水利工程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的通知”
為加強對國家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進一步規範建設市場秩序,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水利投資效益,根據水利部黨組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駐部監察局和部審計室共同組織對治淮工程、奎濉河近期治理工程、尼爾基水利樞紐工程、皂市水利樞紐工程、棲霞院水利樞紐工程等重點水利工程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並下發“關於對部分重點水利工程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的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將圍繞"資金、質量、管理、效能"等方面,著重了解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進展情況、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情況、開展專項治理商業賄賂情況、執行"四制情況"、建設管理各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運作等情況。調查共分四個階段,採取自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通知強調,通過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促進重點水利建設項目提高管理水平,保障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優質、有序、高效運行,確保 "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幹部安全"目標的實現。
最後,通知要求各單位參照通知精神,于11月底前將本單位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的成果情況分別報送駐部監察局和部審計室。
水利部下發“關於對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一期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的通知”
為全面加強對國家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保證水利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及資金安全,提高水利建設項目投資效益,規範水利建設市場秩序,根據水利部黨組2006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總體部署,駐部監察局和水利部審計室配合國家防辦會同部廉政辦、預算執行中心共同組織對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一期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並下發“關於對國家防汛抗旱指揮系統一期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執法監察和審計調查的通知”。
通知強調,此項工作將圍繞"資金、質量、管理、效能"為中心,督促檢查該項目在建設管理中貫徹執行"四制"、開展預防商業賄賂和職務犯罪工作情況以及建設管理各環節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運作情況,促進項目建設單位進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建設安全、優質、高效,促進工程安全、資金安全和幹部安全。
通知指出,調查工作將於2006年6月至12月進行,採取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整個工作計劃在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