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工作會議精神,保證藥品規範生産和上市質量,2006年6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了《全國藥品生産專項檢查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要求,各省局要對轄區內的所有原料藥和藥品製劑生産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抓住重點,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確定本次專項檢查的範圍和內容,其中應重點檢查注射劑生産企業,近期有群眾舉報的企業,近兩年《藥品質量公告》中有不合格産品的企業,近兩年未進行過跟蹤檢查和其它檢查的企業;重點檢查關鍵崗位人員,質量保證部門,質量控制部門,物料供應商,物料管理,生産管理,藥品銷售及不良反應報告,自檢與整改,委託生産,曾經違反《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理意見或結果。
《實施方案》強調,各省局要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整頓和規範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部署,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本轄區內藥品生産專項檢查工作,將藥品生産專項檢查工作實施方案報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專項檢查可與2006年度跟蹤檢查、飛行檢查相結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將組織對各地專項檢查工作進行督查和抽查;各省局要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安排下,及時將專項檢查總結報告報送國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