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工作動態>> 地方政務
 
安徽率先發起的法律援助協作公約擴大到32省市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8日   來源:安徽日報

    “農民工可在全國範圍內申請異地法律援助。”7月6日,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負責人透露,在最近召開的第五屆全國法律援助省際間協作會議上,青海、西藏、海南等四省區加入協作公約,標誌著由安徽省率先發起的首部《法律援助協作公約》目前已擴大到除台灣、香港及澳門外的所有地區,全國32個省、市、區全部加入該協作公約,是我國首個為維護外出務工人員合法權益進行法律援助協作而簽署的公約。

    由於農民工具有較強的流動性,需要輸入地和輸出地法援機構之間建立異地協作的長效工作機制。在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的積極倡導下,安徽、遼寧、山東、北京、上海等11個省市法律援助中心早于1999年即共同簽署《法律援助協作公約》,約定上述11個省市法律援助機構之間可以相互委託、共同協作辦理跨省市的法律援助案件。作為開放性公約,各省均可申請加入。幾年來,安徽省法律援助機構與兄弟省市法律援助機構之間協作辦案,已為外出務工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達400多件。(通訊員 楊鵬程)

 
 
 相關鏈結
· 海南省實施管理辦法明確政府必須為法律援助買單
· 安徽省將對法律援助案件進行質量評判並予以獎懲
· 北京市首個“打工妹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掛牌
· 浙江發放10萬張法律援助卡主要面向農民和農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