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江西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案件591件661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508件574人,瀆職侵權案件83件87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800余萬元。
今年以來,江西省檢察機關共查辦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大案281件,涉及縣處級以上幹部犯罪要案40件41人,大案要案佔貪污賄賂案件總數的63.2%。
同時,江西省檢察機關還加大了對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共受理商業賄賂犯罪案件線索366件,立案偵查202件203人,其中大案31件,要案22人。針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瀆職犯罪,檢察機關集中力量進行依法打擊,共受理案件線索72件,立案偵查51件5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涉案人員16人,要案2人。(姚衛東 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