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在全國水污染防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的發言
(2006年7月21日)
當前,全國水污染防治的形勢依然嚴峻,水資源不足、水環境污染、水生態退化依然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今天召開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會議非常重要,我們一定按照培炎副總理重要講話和會議精神,抓緊落實相關工作,確保實現“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標。下面,我就建設系統水污染防治工作講幾點意見:
一、工作進展和存在的問題
(一)城鎮污水處理事業迅速發展,在水污染防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十五”計劃確定的“污水處理率達到45%”,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600萬立方米/日”的目標,提前一年實現,基本形成了適合國情的污水處理技術路線和管理機制。到2005年年底,全國661個設市城市中,有383個城市建成污水處理廠791座,污水處理率由2000年的34%提高到52%,其中有135個的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到或接近70%。同時,再生水利用量每年近20億立方米,對緩解水資源短缺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城鎮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不斷加強。近年來,建設部著力加強城鎮供水水質督察體系建設,頒布了《城市供水水質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範,制定了《城市供水系統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研究了針對水源污染的工藝技術,成功應對了松花江、廣東北江等水污染突發事件引發的供水危機,為飲用水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城鎮水環境綜合整治取得成效。建設部制定相關管理辦法,把城市水系保護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把水環境綜合整治作為城市管理的重要內容,加強指導監督,糾正了一些城市破壞生態的做法。經過多年的努力,不少城市水環境治理取得明顯成效,人居環境明顯改善。
(四)城鎮污水和垃圾處理積極引入市場機制。近年來,在進一步明確政府責任和加強監管的前提下,鼓勵多元主體參與污染治理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拓寬投資渠道,提高建設運營效率,促進污水和垃圾處理的快速發展。
儘管我們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進展,但有些問題還非常突出:
一是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滯後的局面沒有根本扭轉。到2005年底,全國還有278個城市沒有建成污水處理廠;有30多個城市約50多座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沒有運行;污水處理廠污泥和垃圾普遍存在二次污染隱患;污水再生利用水平有待提高;一些企業超標排污,嚴重影響污水處理廠安全運行。
二是城鎮供水安全面臨嚴峻挑戰。一些地區水源污染不斷加重和水污染事故的頻繁發生,對水質安全形成重大威脅,供水企業的應對措施還沒有有效落實;另外,隨著大規模、長距離調水工程的實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任務將更加艱巨。
三是污水和垃圾處理産業化進程中還存在薄弱環節。目前,還有150多個城市未開徵污水處理費,三分之二的城市未開徵生活垃圾處理費。已經收費的,大部分標準偏低,難以滿足設施建設和運營需要。一些城市將污水和垃圾處理工程視為一般的招商引資項目,一賣了之,財政不投入,政府不監管,存在重大隱患。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提出的總體目標,建設部提出,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和縣城所在的建制鎮均應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全國設市城市的污水處理率不低於70%;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0%以上;所有城市都要建立符合標準的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無害化處理率不低於60%。為確保實現上述目標,建設系統必須切實抓好以下幾項重點工作:
(一)強化城鄉規劃的綜合調控作用,把水污染治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落實到城鎮建設和管理的各個環節。各地要把控制合理的資源與環境容量和科學的建設標準,作為規劃編制的重點;將規劃調控的重點,由確定開發建設項目轉向資源環境保護與基礎設施的合理佈局。強化對城市水系、綠地和水源地的保護,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建設部將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並通報。
(二)調整和優化投資結構,加強污水管網配套,提高運行效率。要把污水、垃圾處理以及水環境綜合整治作為城鎮建設的重點,進一步加大資金投入,主要保障污水管網、垃圾收運等基礎設施的配套,並加強農村公共衛生設施建設。要高效用好國債和財政資金,強化科學論證,防止建設規模過大和超標準建設。
要重點解決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低下問題。建設部要求,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後,實際處理污水量,一年內不低於設計能力的60%,三年內不低於75%,這要成為項目驗收和審計的剛性指標,建設部門、設計和評審單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目前,要緊密結合舊城改造和道路建設,同步建設雨污分流的管網系統,提高現有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率。
(三)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強化政府監管。要積極穩妥地推進現有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的體制改革,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和完善特許經營制度,加快設施建設,提高運營效率;要建立政府監管體系,加強市場監管;嚴格實行城市排水許可制度,防止私接亂排,保障處理設施安全運行。今後,各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必須實行企業化管理,新建項目要推行特許經營,不得設立新的事業單位。各地要明確污水、垃圾處理的監管部門,落實相應責任,確保公眾利益和公共安全。
(四)全面實施城市生活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制度,落實配套政策。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提高污水處理費收繳率,特別要加強對自備水源用戶收費的管理,要高度重視污水處理廠污泥的無害化處置,明確污水處理單位的責任,把污泥處置費用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給予必要的資金保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要加快制定有利於城市污水、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的配套政策,對污染處理設施建設運營的用地、用電、設備折舊和稅收等,給予必要扶持和優惠。
同志們,水污染防治和供水安全保障,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級建設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大工作力度,加強部門配合, 努力開拓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十一五”水污染防治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