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下午,雲南省政府與國家環保總局簽署了雲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水污染物(COD)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
根據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2010年雲南省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4%,控制在50.1萬噸以內,其中火電行業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過25.3萬噸。為確保上述目標完成,省政府在2006年底前將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指標逐級分解到轄區內各級人民政府,削減任務落實到企業,要求列入責任書的擬建和在建現役燃煤發電機組煙氣脫硫項目應按期開工建成;被列入國家發改委關停小火電機組名錄和核準新建項目要求關停的小火電機組,必須按期關停;新(擴)建燃煤機組必須規定同步建設脫硫設施或採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所有火電廠必須安裝煙氣污染物在線自動監測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強對鋼鐵、有色、化工和水泥等行業的污染治理力度,確保二氧化硫穩定達標排放。
為切實做好三峽庫區及其上遊、滇池流域治污工作,實現水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責任書要求雲南省到2010年底,COD排放量總量目標控制在27.1萬噸,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1.4萬噸。其中,滇池流域COD排放量控制在1.8萬噸,在2005年基礎上削減0.2萬噸。省政府對省轄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以確保跨省界出境水質達到考核目標。
副省長高峰代表雲南省政府簽署目標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