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政府決定,從10月1日起,安徽省調高17個市區域內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時進行調整。
調整後的市區最低工資標準(每人每月):合肥520元;淮北、淮南、馬鞍山、蕪湖、銅陵5市為500元,蚌埠、滁州、巢湖、宣城、池 州、安慶和黃山7市460元;亳州、宿州、阜陽和六安4市430元。
市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合肥5.70元;淮北、淮南、馬鞍山、蕪湖、銅陵5市5.40元;蚌埠、滁州、巢湖、宣城、池州、安慶、黃山7市5.00元;亳州、宿州、阜陽和六安4市4.70元。
此次調整是安徽省從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六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也是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與2004年10月1日的第五次調整相比,全省平均增長幅度超過10%%,最高增長達到35%%以上。
目前安徽省有數百萬農民工,他們為省現代化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工資水平卻明顯偏低,部分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拼命壓低他們的工資。有調查顯示,安徽省有近50%%的民工,其最低小時工資達不到應有標準。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是執行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會議決定,加大收入分配調整,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使廣大勞動者更好地享受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成果。調整後受益最大的將是中低層收入者,這將有利於緩解收入差距。
省勞動保障廳有關人員介紹,本次調整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各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於市轄縣(含縣級市)經濟發展水平與市區差距較大的,可選擇比本市低一類的標準執行。(記者 張書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