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制固定資産投資過快增長的勢頭,進一步鞏固和擴大宏觀調控成果,檢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強固定資産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44號)落實情況,最近,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組成6個督查組,根據各地區前一階段對新開工項目自查清理情況,對12個省區新開工項目清理工作依法進行督促檢查。
督查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銀監會、統計局、安全監管總局、質檢總局、工商總局八個部門聯合組成。近期,督查組將赴山東、江蘇、河北、河南、安徽、四川、內蒙古、遼寧、浙江、吉林、江西、湖南共12個省區進行督查。
督查組將重點從以下方面開展督查工作:一是貫徹落實國辦發44號文件精神。包括: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了哪些加強固定資産投資調控、從嚴控制新開工項目的措施。二是地方新開工項目清理情況。主要是:是否嚴格按照清理的範圍開展清理工作;是否嚴格按照産業政策、項目審核、土地審批、環境評價、信貸政策、安全監管6類清理標準進行清理。三是對存在問題項目的處理情況。主要是:是否依法進行了處理,是否責令項目暫停建設、限期整改,是否在當地主要媒體公告。四是加強新開工項目管理、建立健全投資管理長效機制情況。此外,還要徵求各方面對進一步加強和改善投資調控政策措施的意見和建議。
為了開展好督查工作,根據國務院要求,10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召開了會議,對新開工清理督查工作進行了部署。預計督查工作將於本月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