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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林權制度改革:一次解放林業生産力的變革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9日   來源:遼寧日報

    本來,11月底的遼寧已經進入林業生産的淡季。但是,在桓仁滿族自治縣二棚甸子鎮搖錢樹村,農民楊福利卻忙著烘乾林蛙。在他家一間屋子裏,800余只林蛙正準備出售,價值1萬餘元。沒投入一分錢,僅僅是憑藉林權制度改革分得的9500元收益,他今年就新增了20畝林下參種植。前不久,有人出資8萬元購買他家30畝地上的林下參,他硬是沒賣。老楊説:“林權改革讓我心裏有了底,發展林下産業的信心足了,再過幾年,這些林下參別説買臺桑塔納,就是買臺寶馬也沒問題!”

    楊福利只是遼寧林權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之一。就在今年的春天,一個以還權於民為中心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戰略舉措,一次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産力的偉大變革,在全省各地開展起來。林權制度改革,這個被稱為繼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之後,農村解放和發展生産力的第二大變革,它的綜合效應正在不斷顯現。

    是做1.5畝耕地的文章,還是做15畝林地的文章?

    前不久,記者見到了法庫縣丁家房鎮農民宋吉華。談起林改,他説:“過去,都説是集體的林子,可是村幹部手一劃拉,就把南山的樹林偷偷賣了,老百姓根本就不知情。”

    老百姓的語言很生動,在我省東部林區,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林不歸我,我不愛林;利不連我,我不營林;責不罰我,我不護林”。

    據統計,遼寧有1.03億畝林業用地,有林地達8933.9萬畝,而集體林地又佔86.3%。過去作為集體所有,林權改革嚴重滯後,導致了一些地區出現了“林權不明,林責不清,林利不公”的問題,嚴重挫傷了林農積極性,使我省林業發展陷入“造林難、育林難、護林難”三大困境,嚴重限制了林業的發展壯大。

    遼寧省林業廳廳長王文權歸納了舊體制下集體林存在的弊端。

    弊端之一是集體林成了“幹部林”。過去,集體林名為集體,實為鄉村幹部林。村裏的招待費、工資、補助以及村級債務,無不出自於此,村裏沒錢了,就砍幾棵樹賣。採伐收入開支全都由村幹部説了算,農民得不到,每當村兩委班子換屆時,集體林處置問題就成了導火索,農民的抵觸情緒嚴重。集體林地蘊含著農民的五內之氣,林業産業如何能搞好?

    弊端之二是“大戶林”。過去,歸大戶的林子不規範流轉,由城裏居民、鄉村幹部親屬暗箱操作買去。很多農民蒙在鼓裏,還以為山林是集體的,當知曉林子被偷偷賣掉後,對抗情緒日趨激烈,經常進行偷盜,亂砍濫伐。另一方面,林業經營大戶心裏不托底,不敢投入,造成經營管理不善,更新改造緩慢,嚴重影響了林業經濟發展,形成了惡性循環。

    同時,林業“三定”的遺留問題也要求進行林權改革來解決。上世紀80年代初,在全國實行的“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和確定林業生産責任制”的林業“三定”中,由於有些地方工作不細,造成“有林無證、有證無林”、“責任山無責任”,很多荒山沒有實現綠化。

    不把林業問題解決了,就只能是孤立地發展縣域經濟。王文權曾經算了一筆賬:全省44個縣,有32個分佈在山區半山區,其中,10多個就是以林為主。這些地方人均耕地不足1.5畝,卻有人均林地15畝。對於這些縣來説,是做1.5畝耕地的文章,還是做15畝林地的文章?答案不言自明。

    林改到底怎麼幹,讓群眾自己説了算

    名為“綠色銀行”,農民卻取不到錢,即使是“搖錢樹”也會失色。無論是從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産力上來講,還是從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來看,林權改革都提上了日程,箭在弦上。

    林業發展的需求呼喚著林改,林農致富的渴望期盼著林改。2005年3月1日,全省林改啟動大會在本溪市召開。由此,掀開了全省林權改革的大幕。

    在遼寧省貧困地區朝陽市,林權改革被簡稱為“包、送、補”。“包”,就是對立地條件好的山林地塊實行流轉承包,村民均利。“送”,就是對條件差的高山、遠山、劣質林地,無償確權給承包者。“補”,就是對無償使用農民也不願意包的地塊,拿出部分林改資金進行補貼,並將目前各級有資金投入的項目集中向這些地方傾斜,鼓勵農民承包,確保綠化進程。據不完全統計,朝陽全市在改革中預計收入林木、林地價款5億元左右,屆時將一次性投入到造林綠化中去,這相當於過去15年投入的總和。

    在東部山區,本溪市將産權制度改革與發展林地經濟和加強資源監管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相信和依靠群眾,堅持依法規範操作,實行“縣區直接領導,鄉(鎮)、村直接操作,部門搞好服務”的工作機制,由各級黨委政府推進林業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到今年7月,本溪全市産權制度改革面積完成一半還多,廣大農民參與率達到99%。

    據介紹,遼寧省在推進林改中採取因地制宜、因林制宜的辦法。對遼東山區立地條件好的山林實行流轉承包,實現均利;對遼西立地條件差的高山、遠山、劣質林地實行無償承包;對無償承包農民也不願意包的地塊,可從這次林改收入中拿出部分資金進行補貼,並將有資金投入的項目向這些地方傾斜,鼓勵農民承包經營;根據中部平原地區以農業為主,對林業依賴程度低的特點,則實行競價拍賣,優先本集體經濟內部成員的辦法進行。從目前林改發展情況來看,我省東、中、西部都已經探索出了符合當地實際的改革模式。全省各地正在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認真、有序、穩妥地推進這項工作,林改的春風已經吹遍遼寧農村大地。

    對此,王文權歸納總結為:“能均山的均山,能均林的均林,不能均山均林的均利。”改革堅持了“因林因地制宜,因村因組施策”的方針,全省各個村的林改方案都不盡相同,到底怎麼幹,讓群眾自己説了算。

    改革不僅僅喚醒了沉睡的山林,更重要的是喚醒了廣大農民依靠山林致富的信心

    山還是那座山,林還是那些林,改前改後卻是兩重天。僅僅一年時間,我省的林改初戰告捷,林權到手的林農們,做大、做足山“文章”,終於喚醒了沉睡百年的大山。

    今年“五一”黃金週期間,省林業廳廳長王文權到本溪調研林改情況。在山頭上,隔幾百米就能見到一個孩子看林。仔細一問,原來正是春耕大忙時節,大人們都去種地,便讓孩子上山看護自家的林子,以免失火被盜。

    林權改革改變了農民對林業的關注度。走遍遼東山區,冬季農民坐在炕上扯閒篇的少了。桓仁滿族自治縣鏵來鎮川裏村以前晚上大家沒事幹,大人小孩聚在一起打麻將。現在,大家也聚在一起,不過話題卻圍繞林子展開,大家能為了林子下發展什麼項目戧戧一宿。

    集體林産權制度改革不僅僅喚醒了沉睡的山林,更重要的是喚醒了廣大農民依靠山林致富的信心。在遼西北的彰武縣,豐田鄉杏山村農民岳景祥告訴記者,林權改革前,村裏上世紀60年代栽植的小青楊由於乾旱成了“小老樹”又不能砍伐,既見不到生態效益又見不到經濟效益,今年3月林改在該村一試點,殘次林幾乎全部都更新了。

    林權改革還使廣大農民造林積極性明顯提高,集體林資産及林地使用權落實到戶後,在農民身上發生了由過去“要我栽樹”到現在“我要栽樹”的變化。在桓仁滿族自治縣二棚甸子鎮,過去每年春季植樹造林僅僅3000余畝,林權改革後,農民們的造林積極性空前高漲。幹了多年林業工作的鎮林改辦負責人史永旭也大吃一驚,統計了一下今年的植樹造林數字,歷史性地達到6000畝!僅僅一年時間,造林畝數就翻了一番。

    林改更使農民的民主意識普遍提高。彰武縣豐田鄉鄉長賈振海對記者説,他們的林改方案要經過村民代表反復討論和磋商,然後經過2/3以上村民同意才開始實施。整個林改過程中,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受到充分的尊重,同時,林改成了農民民主法制意識迅速提高的載體。

    其實,林改還有一個看不見的效應,那就是有利於基層政權建設。林改後,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普遍增強。過去,村集體開支把眼睛都盯在砍樹上,財務狀況越來越差,更影響了生態環境。現如今,每畝3至6角的林地使用費,成為村裏經常性的收入。基層矛盾減少了,基層政權鞏固了。

    林改之初,遼寧省林業廳廳長王文權還有些擔憂,擔心出現各種意想不到的複雜情況,因此省林業廳專門組織編撰了《林改政策一百問》。然而,一年下來,當看到沒有因為林改引起一個逐級上訪和亂砍濫伐事件時,王文權松了口氣:“把問題放在屋裏想,太多了;把問題交給農民,解決了。”

    當然,林權改革更重要的是改變了林業産業的綜合效益。本溪市林業局局長王克明告訴記者一組數字:拿林業總産值來講,全市林權改革之前的2004年為31億元,改革之後的2005年為40億元;農民人均收入改革前為2119元,改革後為2367元。全市林業投入在去年1.56億元的基礎上,今年又大幅度增長,達到3億元。目前,本溪市1/3以上的林改村都發展了林地經濟,以紅松為主的幹堅果,以林下參、細辛、五味子為主的中藥材,以刺龍芽、大葉芹為主的山野菜,各家各戶都紅紅火火。僅僅以種紅松為例,一個松塔1元錢,一棵樹20個松塔,一畝地50棵樹,僅此一項收入1000元。據統計,林權改革之後,全省新發展的林地經濟作物近百萬畝。(記者 王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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