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海洋局發出通知,將“地級市海洋環境監測示範站”稱號正式授予10個海洋環境監測機構。
它們分別是:遼寧省葫蘆島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中心站、山東省濰坊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站、山東省威海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江蘇省南通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浙江省溫州市海洋環境監測中心、福建省福州市海洋環境監測站、福建省泉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廣東省廣州海洋資源環境監測中心、廣東省湛江市海洋與漁業環境檢測站和廣西北海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
據悉,為加強地級市海洋環境監測機構建設,強化海洋環境監測業務管理,推動全國海洋環境監測工作紮實有序開展,2006年,國家海洋局組織開展了此次沿海地級市海洋環境監測示範站評選活動。評選活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各省(區)自薦和專家現場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並將近年來履行海洋環境監測職能情況納入考核範疇,具有一定的權威性。
目前,我國沿海有48個地級市,共46個監測站,已逐步成為我國海洋環境監測的生力軍。(中國海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