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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局局長孫志輝就《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7日   來源:海洋局網站

    由四部委聯合印發的《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為我國今後一段時期海洋科技發展繪就了藍圖,日前國家海洋局局長孫志輝就此接受了記者的訪談。

    記者:《國家“十一五”海洋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海洋科技規劃綱要》)出臺的背景和重大意義是什麼?

    孫志輝:21世紀人類進入了開發利用海洋的新時代。國際間以開發和佔有海洋資源為核心的海洋維權鬥爭愈演愈烈,而與之相伴的海洋科技實力的較量也日益凸顯。其原因在於,誰搶佔了海洋科技的制高點,誰就會在維護自身海洋權益的鬥爭中贏得先機。縱觀當今世界海洋科技發展大勢,一方面海洋與氣候變化研究、海底動態與地震研究、海洋生態系統研究等全球尺度的海洋大科學研究方興未艾,另一方面海洋生物技術和深海技術等海洋高技術領域快速發展,一些發達國家的深潛技術突破了萬米,海洋立體監視、監測能力正在覆蓋全球大洋。大量事實表明,海洋科技已進入全球科技競爭的前沿,並成為國家間綜合實力較量的焦點之一。這一切都使我國海洋科技事業發展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嚴峻的挑戰。

    如果從1956年我國制定第一個海洋科學遠景規划算起,我國的海洋科技事業已經走過了整整50年不平凡的歷程。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 “十五”期間,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領導下,我國海洋科技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海洋人才隊伍不斷壯大,海洋科技體制改革初見成效,創新和支撐能力有了明顯提高。近海海洋環境綜合調查、南北極科學考察和環球大洋調查取得了重大進展,第一顆海洋衛星成功發射,海洋重大基礎研究和高技術研究均獲得了一批可喜的成果等等。但儘管如此,與世界先進水平相比,我國海洋科技的總體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與國家海洋事業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特別是對重大海洋關鍵技術領域的突破還遠遠不夠,自主創新能力十分薄弱,科技投入仍顯不足,海洋調查和觀測能力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隨著我國海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海洋開發不斷向廣度和深度推進,對海洋科技的要求也越來越迫切。“十五”期間,我國主要海洋産業總産值達57499.48億元,比“九五”期間翻了一番多。“十五”期末,主要海洋産業增加值相當於同期國內生産總值的比重已從“九五”期末的2.3%上升至4.0%,海洋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日益突出。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的貢獻率仍然不高,海洋高新技術産業在海洋經濟中的比重明顯偏低,海洋開發與保護的矛盾依然尖銳。這就需要我們加快創新發展模式,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增強發展後勁。而要做到這點,首要的任務是必須下大氣力推動海洋科技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

    同時,我們還要看到,維護國家海洋權益,保障海洋和海岸帶資源可持續利用,保護海洋生態環境,防災減災,實現沿海地區經濟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也迫切需要海洋科技的支撐、服務和引領。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我國海洋事業,特別是海洋科學技術的發展。在今年召開的全國科學技術大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在講話中特別強調“要加快發展空天和海洋科技,和平利用太空和海洋資源”。在9月召開的全國海洋科技大會之前,曾培炎副總理又專門作出批示,充分肯定了海洋科技取得的成績,對海洋科技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年~2020年)》中,所列的七個優先主題、一個前沿技術領域、一批相關基礎研究發展重點、一個重大科技專項等均有海洋科技內容。這對於海洋科技的發展來説既是一個巨大的推動力,也是一個極佳的機遇。

    總之,國際海洋科技快速發展的巨大壓力和國內海洋事業發展的迫切需求,都要求我們儘快制定出國家海洋科技發展規劃,以全面統籌海洋科技發展思路、目標和任務,使我國海洋科技有一個大的發展,儘快縮短與國外的差距。為此,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要求和全國科技大會的精神,國家海洋局會同科技部、國防科工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匯聚了10余個涉海部門和沿海省市20多個海洋機構的專家,以及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海洋領域的院士,歷時8個月,研究編制了《海洋科技規劃綱要》。

    在全國海洋科技大會結束後,根據會議代表所提建議和意見,我們對《海洋科技規劃綱要》又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完善,最後,由國家海洋局、科技部、國防科工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四部門聯合頒布實施。

    我相信,《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實施,對於構建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加快海洋科技發展,提高海洋科技對國民經濟的貢獻率,保障國家安全,增強國際競爭力,實現建設海洋強國的奮鬥目標,必將産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記者:《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亮點有哪些?

    孫志輝:《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由國家海洋局、科技部、國防科工委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聯合印發,這本身就是一個最大的亮點,進一步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海洋科技發展的重視,體現了其他部門對海洋科技發展的支持和關愛。海洋科技發展第一次有了系統的規劃,並且是多部門聯合編制和印發的,這是海洋科技發展史上的一個里程碑。

    此外,《海洋科技規劃綱要》還有許多亮點。主要體現在規劃思路、重點任務部署和保障措施上。

    一是在規劃思路上,《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突出了“一個中心,兩個突破,三種能力,四個統籌”的發展思路,“一個中心”即始終圍繞“增強海洋科技創新能力與國際競爭力,構建國家海洋科技創新體系”這個中心。“兩個突破”即突破制約我國海洋科技創新的薄弱環節,突破限制海洋科技創新的體制性障礙。“三種能力”即增強海洋科技面向社會和公眾的公益服務能力,增強海洋科技對海洋權益和安全的保障能力,提升海洋科技對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支撐能力。“四個統籌”即統籌各部門、各地區海洋科學技術的協調發展,完善海洋科技創新體系建設;統籌軍用和民用海洋科技的發展,堅持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統籌海洋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關鍵技術和前沿技術、自主創新和系統集成,促進海洋科學技術成果的示範、轉化與應用;統籌海洋科技發展的長遠目標與近期任務,發揮海洋科技引領海洋事業可持續發展的先導和支撐作用。

    二是在重點任務部署上,從注重單項海洋技術的研究開發,向加強以重大戰略性産品和推動海洋新興産業為中心的集成創新轉變,在此基礎上實現關鍵技術的突破和集成創新;從注重以科研院所的改革為主,逐步向建立産學研結合的國家海洋科技創新體系轉變;從注重為海洋開發服務為主,向堅持服務海洋開發、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和國家安全轉變,突出科學和技術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從單純重視項目,到統籌考慮和規劃項目、人才和基地發展,以建立共享機制為核心,加強科學和技術基礎設施與條件平臺建設,加強海洋科技的持續創新能力建設;按照解決經濟社會發展瓶頸制約問題的緊迫需求,選擇重點領域,啟動重大專項,達到以科技發展的局部躍升帶動海洋科技水平整體提升的要求。在任務涉及的領域上,突出海洋公益事業發展需要的技術、深海開發技術、資源勘探開發技術、涉及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科學研究和管理科學技術研究,研究範圍以近海為主,擴展到深海、大洋及全球。特別是注意到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基礎地位以及海洋公共服務中迫切需要解決的科學和技術問題。

    三是在保障海洋科技發展的措施上,突出了海洋科技研發的多學科、多技術綜合的特點,提出要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加大海洋科技投入、深化海洋科技體制改革、擴大海洋科技國際合作、營造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環境、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識等方面多項保障措施,尤其是在科學研究的公共平臺、數據共享、科技資源優化配置、重大專項牽引以及人才發展、對外開放等工作上,有了許多新舉措。

    記者:如何確保《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落實和實施?

    孫志輝:全國海洋科技大會的召開和《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海洋科技發展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即全面、協調、創新發展時期。落實《海洋科技規劃綱要》,建設現代化海洋強國,需要各有關行業、沿海各地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

    國家對海洋的重視,使我們對落實規劃中的各項任務充滿信心。“十一五”第一年,國家相關部門已陸續啟動相關工作,如“863計劃”設立了海洋領域,“973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已將海洋科學作為重點學科予以重點支持。“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成套技術研究和示範”“重大海洋災害預警及應急技術研究”“極地科學研究”等項目已列入“十一五”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十一五”極地考察、大洋資源開發研究和近海調查專項及海洋系列衛星研製已經或將被國家批准立項。第一階段體制改革任務完成後,海洋院所、大學被列入重點支持之列,提高人均經費,院所建設、大型儀器設備購置經費將得到國家大力支持。海洋作為國家重點公益行業之一,將得到專項的支持。總之,國家對海洋科技的投入將大幅增長。

    實施《海洋科技規劃綱要》,離不開沿海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協作。沿海省市政府要依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規劃發展綱要》和《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精神,結合地方海洋科技發展的實際需求,制訂和實施海洋科技發展規劃,加大投入,創造良好條件使海洋科技發展為地方經濟建設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目前,沿海部分省市已經或正在編制完成省級海洋科技發展規劃,如遼寧省已編制完成《遼寧省海洋中長期(2006年~2020年)科技發展規劃及“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其他省市需要加快規劃編制的進程。

    科研機構和高校是海洋科技發展和科技創新的重要力量,在貫徹實施《海洋科技規劃綱要》中將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大力支持海洋科研機構和高校不斷開展創新研究,科研機構和高校要緊密圍繞新時期海洋科技創新發展的客觀需要,開展研究。在實施國家海洋重大專項和國家科技計劃過程中,要重視培養和造就一批高層次的海洋科技領軍人物,形成高水平的海洋科研基地。希望通過落實和實施《海洋科技規劃綱要》,“十一五”期間能大幅度提高我國海洋科技研究水平和海洋科技創新能力。

    落實和實施《海洋科技規劃綱要》必須重視發揮企業在海洋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但由於海洋經濟、海洋産業和海洋科技發展的特殊性,目前,我國涉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較低。因此,必須逐步推進産—學—研一體化基地建設,逐步形成以企業為主體的海洋應用技術創新體系,提高海洋産業競爭力,加快海洋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産業化。“十一五”期間,國家各有關方面將採取多種方式支持和鼓勵有能力的企業進入海洋領域。鼓勵涉海企業自主創新。進一步消除各種體制、機制性障礙,為各類企業進入海洋領域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鼓勵企業與科研部門、高校聯合共建工程實驗室、共性技術研發和工程化平臺。鼓勵企業參加國家科技計劃、工程技術中心建設。企業要提高創新意識,不斷提高競爭力。2007年,國家有關部門將聯合召開海水淡化大中型企業現場會,以此帶動海水淡化産業競爭力的提升。

    實施《海洋科技規劃綱要》,是我國海洋科技工作者光榮而艱巨的歷史任務。我們堅信在黨中央和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通過《海洋科技規劃綱要》的落實和實施,海洋科技必將為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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