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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總局12日召開主要污染物減排形勢分析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2月13日   來源:環保總局網站

    2月12日,國家環保總局召開主要污染物減排形勢分析會,總結減排工作進展,會同有關方面專家學者全面分析減排形勢,研究深化減排工作的具體措施。

    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將其作為加強環境保護、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措施。各級政府高度重視,工作力度明顯加大,約束性指標的導向作用開始顯現。去年建成電廠脫硫能力1.04億千瓦,超過了前10年電廠脫硫能力建設4600多萬千瓦的總和,首次實現當年新增脫硫裝機容量超過新增發電裝機容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全國新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283座,城鎮污水處理率由52%提高到56%以上。有利於污染減排的政策措施相繼出臺,環境執法監督進一步加強,並首次實行“區域限批”政策,遏制高污染高耗能産業的迅速擴張,減排工作取得積極進展。2006年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2594.4萬噸,比2005年增長1.8%;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431.3萬噸,比2005年增長1.2%。與2005年增幅相比,2006年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量分別回落了11.3和4.4個百分點,抑制了污染反彈,促進了産業結構調整,解決了一批危害群眾利益的環境問題。

    周生賢分析了去年污染排放沒有完成總量削減任務的主要原因。一是經濟增長方式仍然粗放,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較低,導致排放水平升高。二是産業結構調整進展緩慢,許多應該淘汰的落後生産能力沒有退出市場,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産能擴張尚未完全遏制,結構性污染增加了減排壓力。三是GDP增速高於預期目標。“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10%的約束性指標,是在預計GDP年均增長7.5%的基礎上確定的,但去年GDP實際增速比預期高3.2個百分點,污染物排放量也隨之增加。四是環保投入不足。“十五”計劃確定的治污項目約有47%的計劃投資沒有落實,導致重點治污工程進展緩慢,直接影響污染減排成效。五是環境執法監管不力。環境法律法規偏軟,環保部門執法監管能力薄弱,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還比較普遍。六是污染物削減是一個動態過程,年度之間污染排放有升降、有起伏是正常的、合理的。有關專家分析,經過“十一五”頭兩年的努力,可以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穩定在2005年的水平,“十一五”後三年將會逐步下降。

    周生賢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今年全國主要污染物減排2%。環保總局將主動協調,狠抓落實,千方百計完成今年的減排任務。一是抓緊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減排指標體系、準確的減排監測體系和嚴格的減排考核體系,進一步完善統計制度,準確掌握老污染削減和新污染增加動態,層層落實減排責任。從今年起,將每半年公佈一次全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二是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新上建設項目不允許突破總量控制指標,對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從2008年起,對沒有完成2007年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區域限批”政策,暫停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所有新建項目的環評審批。

    三是強化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和運營監管,切實發揮污染治理效益。2006年中央財政已經安排的180個水污染治理建設項目,要在2007年投運;督促加快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建設,努力實現滿負荷運行;加快“三河三湖”等重點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規劃報批進程,督促落實規劃確定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等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大力實施國家燃煤電廠脫硫工程,確保2007年實現新增7000萬千瓦電廠煙氣脫硫裝機容量,同時推進鋼鐵企業燒結機頭煙氣脫硫示範工程的建設。

    四是繼續推動産業結構調整,堅決淘汰污染嚴重的落後生産工藝裝置、生産能力和産品。2007年底前關閉造紙行業年産3.4萬噸以下的草漿生産裝置,以及仍在使用的年産1.7萬噸以下的化學制漿生産線,全面推廣黑液鹼回收等先進治理技術;淘汰年産100噸以下皂素生産裝置,以及仍在使用的鹽酸酸解法皂素生産工藝及污染物排放不能達標的皂素生産裝置,並嚴格執行新的皂素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加強對3100多家水污染重點監控企業的監督管理,積極配合電力工業做好“上大壓小”工作。

    五是繼續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著力消除大江大河沿岸威脅飲水安全的污染隱患,集中整治工業園區環境違法和涉鉛、造紙企業環境違法問題,凡採用落後生産工藝、設備和長期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産治理或關閉。

    六是配合做好環境立法工作,推動出臺有利於污染減排的法規和政策。配合修訂好《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規,儘快推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環境保護法》的修改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完善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差別電價和水價政策,健全排污收費制度,提高火電廠排污收費標準和城市污水處理收費標準,進一步加大經濟杠桿對污染減排的激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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