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各地認真落實省政府《關於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到3月底,湖南全省已有98個縣(市、區)完成了農村低保的建制工作。今天,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全面的建制工作將於4月底完成,保障範圍將初步覆蓋100萬農村貧困群體。
據悉,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籌資機制以各級財政投入為主渠道。今年,湖南省級財政預撥9000萬元用於保障金的支出。根據市、縣財政普遍較困難的實際,中央和省級財政將加大對農村低保資金的投入,並在安排補助資金時向貧困地區傾斜,以平衡整體保障水平。據了解,剛剛起步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能按照“低標準、窄範圍”的原則進行施保,經摸底,湖南省需救助的人數達到了170萬人左右。在當前貧困面大、保障人數多和財力不足的情況下,應先行保障因病、因殘、年老體弱、缺乏勞動能力或勞動能力低下和生存條件惡劣等5種絕對貧困人口,這部分群體的人數達到100萬。另外70萬貧困群體將逐步實現應保盡保。各地的保障標準由市、縣(市、區)自行制定執行,但原則上不低於2005年國家公佈人均年收入683元的絕對貧困線。平均的補差水平要達到每人每月30元,即保證平均每人每天1元的救助水平。(記者 沙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