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稅務部門10日公佈,截至4月2日,上海市238267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自行納稅申報。目前,2006年度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自行申報工作告一段落,稅務機關對逾期申報、不進行申報、不繳或少繳應納稅額的納稅人,可按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按照有關規定,2006年度年所得超過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必須在今年3月31日前向稅務部門辦理自行納稅申報,而3月31日恰逢雙休日,今年的納稅申報期限實際截止日為4月2日。
今年以來,上海市稅務部門全面啟動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受理工作。通過在部分新聞媒體發佈消息和公告、在上海財稅網站開闢專頁、12366服務熱線接受諮詢、辦稅服務廳或郵政營業點提供申報表等形式,對外加強宣傳和申報輔導,還重點推出郵寄申報和網上申報,為納稅人辦理申報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記者 陳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