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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審議並通過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草案)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9日   來源:廣西日報

    4月1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陸兵主持召開自治區十屆人民政府第63次常務會議,研究討論《2006年度“廣西50強私營企業”、“廣西50強個體工商戶”評選表彰活動工作方案》,審議並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草案)》、《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條例(草案)》。

    會議認為,開展“廣西50強私營企業”和“廣西50強個體工商戶”評選表彰活動是自治區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推進廣西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發揮廣西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在推進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努力為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組織開展評選“廣西50強私營企業”、“廣西50強個體工商戶”十分必要。

    會議強調,大力發展個體私營經濟,是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廣西的必然選擇,是富民興桂的有效途徑,有利於繁榮城鄉經濟、增加財政收入,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有利於優化經濟結構、促進經濟發展。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溫家寶總理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充分認識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重大意義,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大力扶持個體私營經濟加速發展,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努力為個體私營經濟加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加快把個體私營經濟培育成廣西新的經濟增長點,以個體私營經濟的大發展推動全民的大創業,推動廣西全民創業和全區經濟的大發展。

    會議討論並同意《2006年度“廣西50強私營企業”、“廣西50強個體工商戶”評選表彰活動工作方案》,要求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及時成立相應的評選活動機構,認真組織評選推薦活動,通過開展評選表彰活動提高個體工商戶的地位,進一步激發廣大個體私營企業投身廣西經濟建設的熱情。

    會議認為,起草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是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政務環境的需要,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規範行政過錯責任追究的需要。通過政府立法的形式,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法定職責的情況納入法律監督的範疇,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迫切要求,是進一步改善廣西政務環境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廣西各級行政機關依紀依法履行職責、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的重要措施,是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是努力發揚“清簡務本,行必責實”精神的具體體現。為建立統一規範的行政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十分必要。

    會議指出,只有從制度上有效地約束行政權力的運行,實行有權必有責、有錯必追究,防止行政權力的濫用、亂用或者惰用,才能真正實現責任型政府、服務型政府的法制要求。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草案)》

    會議指出,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條例》是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增強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是優化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環境的重要舉措,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客觀需要。為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制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條例》十分必要。會議討論並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非稅收入條例》。(記者楊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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