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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局發佈《保健食品命名規定(試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4日   來源: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

    根據《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為規範保健食品的命名,確保保健食品名稱的科學、準確,2007年5月28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保健食品命名規定(試行)》。

    《保健食品命名規定(試行)》對保健食品命名、品牌名和通用名的一般要求,品牌名和通用名的特殊要求都做出明確規定。

    該規定自發佈之日起施行,以往發佈的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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