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深刻領會和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簡稱《規定》)精神,提出學習貫徹《規定》的六點意見。
第一,高度重視貫徹落實《規定》工作,並做好“三個結合”。將學習貫徹《規定》與進一步學習貫徹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與貫徹部黨組關於反腐倡廉一系列重要部署結合起來,與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結合起來。
第二,部黨組要帶頭學習貫徹《規定》,並帶領全體黨員幹部努力提高“三個認識”。提高對反腐倡廉重要意義的認識,增強反腐敗鬥爭的自覺性;提高對中央紀委出臺《規定》重要意義的認識,深刻體會黨組織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和愛護;提高對自查自糾重要性的認識,明確八條禁令的具體內容和政策界限,提高警惕性和防範意識,未雨綢繆,嚴格自律。
第三,認真抓好自查自糾。以教育為主,部機關結合落實部黨組提出的“四個不準”,以貫徹落實《規定》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廉政教育,注重引導,啟發、幫助和挽救犯錯誤的同志。
第四,加強督察,駐部紀檢組重點組織對領導幹部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繼續查處腐敗案件,對已掌握的舉報材料進行排查和分析,適時向部黨組織作專門彙報。
第六,加強對貫徹落實《規定》工作的領導,部黨組成員抓好分管單位的相關工作。
據悉,6月10日,交通部黨組發出通知,對深入學習貫徹《規定》作出了具體的安排和部署。部機關和部屬各單位已採取召開會議、印發通知、集中學習培訓等形式全面開展學習貫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