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協議限制競爭行為、跨國公司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限制競爭行為以及外資並購實行反壟斷審查備案等,這些一度困擾執法部門的難題,隨著《反壟斷法》出臺日期的臨近將逐步迎刃而解。”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局長寧望魯這樣告訴記者。
記者從2007年6月下旬國家工商總局舉辦的全國工商系統反壟斷立法與執法培訓班上獲悉,經過十幾年的執法實踐,全國各級工商機關在案件的調查取證、定性分析及依法處罰等方面,積累了不少經驗,執法水平不斷提高。反壟斷執法領域已經從查處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經營者限制競爭行為以及地區封鎖等行政性壟斷行為,逐漸擴展到對壟斷協議限制競爭行為的查處、對跨國公司濫用市場優勢地位限制競爭行為開展調查以及對外資並購實行反壟斷審查備案等方面,基本上涵蓋了目前正在全國人大審議的反壟斷法(草案)中規制的壟斷行為。
查處大量壟斷案件
十幾年來,各級工商機關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務院賦予的反壟斷職責,認真履行職能,積極依法行政,查處了大量的壟斷行為案件,切實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從1999年至2006年,國家工商總局連續8年在全國組織開展了反壟斷專項執法工作。據統計,從1999年到2006年,全國工商系統共查處行業壟斷案件5600多件,涉及供水、供電、供氣、郵政、電信、交通運輸、保險、銀行、石油、石化、煙草、鹽業等壟斷性行業企業;制止和查處地方保護、地區封鎖等行政性壟斷行為519件。
隨著反壟斷執法工作的深入和執法經驗的積累,一些省市的工商機關依據本地的《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對經營者之間通過卡特爾協議劃分市場、固定價格等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查處。如浙江省溫州市工商局對該市7家從事燃氣經營的公司簽訂統一市場價格、劃分市場的卡特爾行為,依據該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進行了調查處理。重慶市工商局對市內3家氧氣生産銷售企業通過協議分割市場、統一併抬高氧氣銷售價格的限制競爭行為,依據《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分別對3家企業進行了行政罰款。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對經濟性壟斷行為高度關注,並開展了相關案件的調查工作。2003年,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對在華跨國公司市場競爭狀況及市場競爭行為進行了調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同時,對國外競爭機構調查處理經濟性壟斷案件的程序和方法進行了研究。根據國務院領導的批示及相關企業的投訴,國家工商總局2006年對某跨國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捆綁銷售行為以及某跨國公司低於成本價銷售行為進行了調查處理。江蘇省、湖南省、上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處積極配合工商總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探索反壟斷工作新領域
近年來,國家工商總局積極開展對企業並購中的反壟斷審查工作,這是目前反壟斷執法的新領域。依據2003年國務院四部委聯合頒布的《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國家工商總局和商務部共同商定,對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或境外並購對中國市場競爭有影響的企業,實行申報備案制度。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外資並購反壟斷審查申報材料清單”,規範了企業材料的申報。截至2007年5月底,共收到企業上報的並購審查材料200多份。
從2003年開始,國家工商總局圍繞反壟斷立法執法工作開展調研,了解反壟斷執法情況,為反壟斷立法提供可行的建議。國家工商總局開展的對“競爭執法主體多元化現狀、問題及建議”,“超市收取‘進場費’問題及對策”,“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限制競爭的有關問題”等課題的調研,都取得了積極的成果。今年,為貫徹執行《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和《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國家工商總局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並多次召開工商系統和有關企業座談會,了解有關情況。在調研的基礎上,國家工商總局研究制定了貫徹執行兩個管理辦法的具體意見,明確了工商機關的職責和執法中要注意把握的問題。目前,北京、上海、四川、江蘇、浙江、湖南等地已經查處了一些案件。
作為反壟斷法起草小組成員,國家工商總局積極參加了反壟斷法(送審稿)的起草、論證等相關工作。國家工商總局向國務院法制辦提交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開展反壟斷執法工作的情況及遇到的問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查處的壟斷行為及典型案例》等多篇有關反壟斷執法情況及執法機構設置的材料。2006年,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領導的指示,公平交易局起草了上報國務院領導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反壟斷立法和執法情況》。2006年6月反壟斷法(草案)報請全國人大審議後,國家工商總局積極參加全國人大召開的反壟斷法研討會,配合立法機關做好反壟斷立法相關工作。
積極迎接反壟斷法出臺
專家認為,反壟斷法是促進和保障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維護公平競爭,保護競爭者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法律,也是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充分認識反壟斷法的重要意義以及反壟斷執法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反壟斷執法工作,對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隊伍整體素質,樹立行政執法權威具有深遠的意義。
為幫助執法人員提高自身水平,國家工商總局通過培訓班、典型案例評析會、專題研討會、座談會、考察學習先進地區經驗等形式,給執法人員創造學習和提高的機會。各地工商機關也採取各種形式,加強對公平交易執法人員的培訓,加強對反壟斷法知識的學習,理解法律條款的準確含義,認真研究國外查處的反壟斷典型案例,分析研究調查方法和經濟分析方法,從理論上豐富自己的頭腦,在實踐中提高競爭執法水平,為即將出臺的反壟斷法作好理論和實踐上的準備。
“反壟斷執法工作任重道遠,希望各級執法人員能夠進一步理解和領會總局領導提出的增強‘三種意識’、努力實現‘四個統一’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反壟斷執法工作的思想認識,加強對反壟斷有關知識的學習,創新執法理念,研究實際問題,勇於探索實踐,不斷提高競爭執法水平,真正肩負起法律和國務院賦予的反壟斷職責,為創造公平競爭市場經濟環境,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積極的作用。”寧望魯滿懷希冀地説。(中國工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