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地質勘查司獲悉,自《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下發後,各地日益加強了本地區地質勘查行業管理。
一是落實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能。各省(區、市)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健全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機構。其中,廣東省和陜西省成立了由國土資源廳長任組長、主管廳領導及各相關處室參加的省地質勘查行業管理領導小組。天津、山西、浙江、江西、廣西等省(區、市)分別指定一位國土資源廳領導負責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工作。江西、河南、山西、陜西等省擬建立並完善地質勘查行業聯絡員制度及聯席會議制度。
二是調研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狀況。各省(區、市)通過發放調查表、召開座談會、到基層實地調研等方式,全面調查本地區、本系統地勘單位基本情況。截至6月18日,全國已有28個省(區、市)將地質勘查行業改革發展情況調查表上報國土資源部,其中9個省(區、市)提交了改革發展情況調查報告。
三是推進地質勘查單位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截至6月18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等23省(區、市)上報了地質勘查單位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初步調查表明,對涉及國撥地勘費、礦業權、土地使用權、基本建設、房改、稅收、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扶持地勘單位改革的政策,各省(區、市)積極推進落實,一些省(區)還另外出臺了一些優惠政策。如:內蒙古自治區免徵地勘單位處置原國有劃撥土地現有存量中可利用土地資産的相關費用,收益用於衝抵改革成本或轉增國家資本金。將隸屬於地勘單位的各類學校實行屬地管理,將離退休人員經費單列管理,並全部進入自治區財政醫療保險統籌。江蘇省規定土地開發整理和礦山環境治理在項目安排上向省屬地質勘查隊伍傾斜,加大礦産資源補償費地方留成部分用於地勘項目經費的比重。
四是定期發佈地質勘查成果信息。目前,已有天津、山西、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湖南、廣東、海南、重慶、雲南、陜西、青海、寧夏、新疆等15個省(區、市)報送了2006年度地質勘查成果通報,其中天津、江蘇、安徽、廣東、陜西、新疆等6個省(區、市)成果信息已向社會發佈。
五是健全地質勘查市場準入機制。山西、江蘇、青海等省計劃建立全省地質勘查資質管理系統,將各類地質勘查資質單位人員按專業、年齡、學歷、職稱、從業經歷、主要業績等備案,並進行登記,以全面掌握情況。四川省計劃落實地質勘查資質升降級制度。
六是加強對地質勘查市場的引導與監督。山東、海南等省計劃建立勘查資質單位執業檔案,對省內各資質單位的從業能力及業績進行評議,將其執業行為、信譽情況、抽查評議結果、社會投訴及其違規行為等情況記入執業檔案。湖南制定了《湖南省地質勘查單位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計劃系統採集地勘單位承擔國家出資項目、商業性勘查項目等工作的成果質量、誠信情況,定期在網上公佈。
七是制定地質勘查規劃和行業發展戰略。目前,已有山西、黑龍江、江蘇、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等18個省(區、市)的地質勘查規劃報國土資源部通過預審批復,其中北京、四川等省、市地質勘查規劃已發佈實施,青海省等正在依據規劃進一步完善全省勘查項目庫,海南省等計劃開展地質勘查行業發展戰略研究,明確地質勘查行業發展方向。
此外,在完善地質勘查行業技術標準規範、推進行業技術進步與創新、強化行業信息服務、促進行業交流聯絡以及制定政策措施等方面,各地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地質勘查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先行性、基礎性工作。近年來,我國地質勘查工作得到了長足發展。初步統計,2006年全國地質勘查投入415億多元,地質勘查工作不斷得到加強,地質找礦和地質科研捷報頻傳。
加強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是國土資源部門的重要職責。早在國土資源部組建的“三定”方案中就明確,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實施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去年年初出臺的《國務院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中強調,“國務院和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能”。
地質勘查行業管理是對從事地質勘查活動的規則和行為進行調控、規範和監督管理,目的是為了增強地質勘查的資源保障能力和服務功能,促進地質勘查工作更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相信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國土資源部門一定能更好地履行地質勘查行業管理職責。——編後 (記者 丁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