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3日,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王力和韓國財政經濟部稅制室長許龍錫(副部長級)分別代表雙方主管當局在北京正式簽署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韓民國政府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諒解備忘錄》。該諒解備忘錄通過增列雙方免稅機構的方式,及時更新了協定中利息和政府服務條款有關規定的適用對象,將更好地促進雙方的經濟交流與合作。該諒解備忘錄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