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更好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近期,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氣象局聯合印發的《氣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正式向社會公佈。這標誌著為期3年的規劃編制工作取得了圓滿成功。
該規劃是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中國氣象局業務技術體制改革等重大戰略部署和要求,由中國氣象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完成的。規劃緊密結合國家需求和世界科技發展,立足部門,面向全行業,提出了今後五年氣象事業的發展思路、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是國家專項規劃中重要的公共事業和公共服務規劃,是確定“十一五”時期氣象事業發展、改革與創新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為認真貫徹《氣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促進氣象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各區域氣象中心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氣象局,計劃單列市氣象局在結合各地對氣象事業發展的需求及聯絡實際的基礎上,已將各地氣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實施方案上報中國氣象局,對各規劃實施方案的審批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
《氣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印發是氣象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將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和中央領導的重要指示精神,推進業務技術體制改革,加快氣象現代化建設,逐步建立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實現氣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起到積極的引領和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