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天津市市長戴相龍主持召開市政府第104次常務會議。會議傳達學習黨的十七大精神,審議了《天津港口條例(草案)》、《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稿)》、《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稿)》、《天津市清潔生産促進條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規。常務副市長黃興國,副市長崔津渡、只昇華,市政府秘書長何榮林等出席會議。
戴相龍在會上指出,剛剛閉幕的黨的十七大,是在我國改革發展關鍵階段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會議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對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的發展作出了新的全面部署。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首要政治任務。要全面準確地領會和把握十七大精神,緊密結合實際落實十七大精神,求真務實,真抓實幹,全力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戴相龍要求,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24日召開的市委常委擴大會議和即將下發的市委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好十七大精神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把思想、認識和行動高度統一到黨的十七大精神上來,自覺運用十七大精神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進一步發揮濱海新區在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
要按照十七大報告提出的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八條措施的要求,認真查找工作差距,逐一對照落實,努力抓好20項民心工程、20項工業重大項目、新農村建設、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等重點工作,完成好全年目標任務。要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民計民生,切實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確保年初《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民心工程落實到位。要繼續抓好節能減排和生態環境建設,推進城市環境治理和景觀綠化工作。要全面落實市第九次黨代會提出的各項目標和《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各項任務,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認真總結今年工作,提出明年主要工作任務。努力實現天津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
會議認為,進一步加快港口發展,是發揮濱海新區改革開發和自主創新作用的重要舉措,是實現國務院對天津城市定位的實際需要。當前,天津港口建設進入了一個快速、良性發展的軌道,為促進港口長遠平穩發展,進一步提升港口對區域經濟的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借鑒國際通行規則,結合天津市實際,制定了《天津港口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明確了港口管理主體,對港口的規劃與建設、港口經營與服務、港口安全與保護等方面內容作出規範。
為發展天津市供熱事業,規範供熱用熱行為,維護用熱戶和供熱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津市實際情況,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修訂稿)》。《條例(修訂稿)》對天津市供熱規劃、建設、經營、管理、使用等相關活動作出規範。
為使《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與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銜接和統一,天津市對《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修訂稿明確規定了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對共同決定事項的表決制、對物業管理區域內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處理、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業主大會的召開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方式、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行為等。
為促進天津市清潔生産,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污染物排放,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産促進法》,結合天津市實際,制定了《天津市清潔生産促進條例(草案)》。《條例(草案)》主要對天津市清潔生産的政府責任、主管和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對企業的要求、清潔生産審核及審核服務機構、優惠鼓勵措施等作出規定。
會議在認真討論後,原則同意上述條例草案和修訂稿在作進一步修改後,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記者 武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