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13日説,林地資源是森林培育和發展的基礎,良好的森林生態體系是生態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生態文明要把保護林地作為一項重要舉措。當前我國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形勢十分嚴峻,必須採取最為嚴格的措施,加強對林地的保護管理,形成“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合理供地、節約用地、佔補平衡”的林地管理機制。
根據第六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每年被徵佔用或改變用途的林地達到3000多萬畝,其中轉變為非林地的有1100多萬畝,同比增長24%。特別是隨著國家對耕地保護力度的加大,一些不合理的佔地項目開始轉向林地,2006年違法佔地案件造成的林地損失同比增長了近兩倍。
賈治邦在全國森林資源管理工作會議上説,為嚴格控制各種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數量,國家林業局即將出臺全國徵佔用林地的定額指標,今後凡是對超出定額的地方將一律不再審核審批各類建設項目用地。
他表示,我國現有森林資源總量不足,質量不高。森林覆蓋率18.21%,僅相當於世界的60%;人均森林蓄積只相當於世界人均佔有量的1/8,這種狀況不僅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林産品的需求,也難以滿足維護國土生態安全的要求。只有不斷提高森林資源經營管理水平,努力增加森林數量、提高森林質量,才能有效緩解産業發展和生態建設的雙重壓力,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必需的物質産品、生態産品和文化産品。按照中央林業《決定》確定的到205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並穩定在26%以上的發展目標,屆時全國林地最低保有量要達到46.5億畝,這是我國林地資源的“紅線”。各地要以此為依據,相應確定出本地區林地資源的最低保有量,並採取強有力的措施,守住這條“紅線”。
我國尚有近6億畝的林地沒有頒發林權證,一些地方還存在著交叉、重復發證的現象。隨著物權法的頒布實施和林權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進一步做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越來越重要。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承包經營的林地要加快登記發證的步伐,對退耕還林地要做到“退耕一塊,發證一塊”,對在“託管造林”中違法違規發放的林權證要及時清理、依法糾正。
賈治邦還表示,今後要從單純的指標控制管理轉向森林可持續經營上來,真正做到“在培育中採伐、在採伐中培育,在保護中利用、在利用中保護”,使該採的能夠及時採,不該採的嚴格保護好。在採伐審批上減少中間環節,簡化申報手續和審批程序,方便林農群眾;在申報主體上由林權所有者直接申請,並實行採伐公示制度,依法保障中小經營者和林農平等獲得採伐的權利;在指標安排上優先考慮森林撫育間伐和工業原料林採伐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