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省首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在長春召開。會議落實了《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啟動了遼寧省首批縣(市、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根據國家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遼寧省實際,本著先易後難、穩步推進的原則,全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分批進行。第一批確定在通化市、大安市、梨樹縣和撫松縣進行,從2007年11月開始啟動,到2008年底基本結束。其餘市(州)、縣(市、區)視改革準備情況適時分批推開。全省明晰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等主體改革任務于200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林業廳就首批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
集體林業是遼寧省林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省現有集體林業用地面積3900萬畝,佔全省林業用地面積的28%,其中有林地面積3135萬畝,佔全省有林地面積的26%;活立木蓄積量為1.32億立方米,佔全省活立木蓄積的15%。遼寧省集體林權制度曾多次發生變革,目前,全省通過承包、出售、租賃等各種形式流轉的集體林佔集體林總面積的60%以上,而且有50%左右的林地流轉到非農戶手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由來已久,集體林權問題依然是農村改革以來,沒有能夠得到很好解決而又亟待解決的問題。
會議指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是解放和發展林業生産力的內在要求;是推動林業資源大省向林業經濟強省跨越的強大動力,是促進農民增收的有效措施;是調動大多數人護林積極性的重要措施,是持續改善生態環境的有力保障。這次林改的目的之一就是重新恢復集體林地的森林資源,就是要重塑林業微觀經營主體,讓農民吃下“定心丸”,鼓勵農民多栽樹、栽好樹,從根本上調動農民植綠、愛綠、護綠的積極性。 (王英敏 記者 石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