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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總局:2008年度運動員註冊全面實行網絡註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9日   來源:體育總局網站

關於2008年度運動員網絡註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體育局,總參軍訓和兵種部體育訓練局、總政宣傳部文化體育局,各行業體協,有關體育院校,有關運動項目管理中心:

    為了規範運動員管理,建立準確、完備的運動員信息管理系統,提高工作效率,從源頭上杜絕運動員年齡、資格上弄虛作假的行為,自2003年起,國家體育總局就開始試行網絡註冊工作。經過幾年的工作實踐,從目前各方面情況看,全面實施網絡註冊的條件已基本具備。經慎重研究,決定自2008年度開始,所有奧運會項目以及武術項目將全面實行運動員網絡註冊,取消傳統的書面紙質註冊形式。

    2008年度運動員註冊既是運動員參加本年度全國比賽的唯一依據,同時根據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運動員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的代表資格以2008年度註冊期內註冊的代表單位為準”的規定,2008年度註冊也是運動員參加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的唯一依據。為了做好這項工作,順利實現書面註冊向網絡註冊的轉換,確保不出現漏注、錯注等問題,現將2008年運動員註冊工作的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請各單位務必遵照執行。

    一、實施網絡註冊的項目:

    射擊、射箭、擊劍、自行車、現代五項、鐵人三項、馬術、賽艇、皮划艇、帆船(板)、舉重、摔跤、柔道、拳擊、跆拳道、田徑、游泳、跳水、水球、花樣游泳、體操、藝術體操、蹦床、手球、曲棍球、棒球、壘球、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套路、武術散打。

    二、2007年度網絡註冊數據的確認: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的統一部署,2007年度採取了書面註冊和網絡註冊同時進行,以書面註冊內容為準的辦法。在這一年裏,我們加大了網絡註冊工作的力度,採集補充了大量的註冊數據,同時對所有網絡註冊數據逐一進行了的清理和核對。截止到目前,運動員書面註冊和網絡註冊完全一致的信息將作為合格的2007年度網絡註冊數據全部已經確認並固化。各單位須通過技術手段把2007年度網絡註冊確認數據回灌到各自的服務器(回灌數據的具體操作辦法附後),作為2008年度網絡註冊的基礎數據。

    三、2008年度註冊工作的時間劃分與工作安排:

    (一)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間,為註冊數據申報階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解放軍體育部門須做好如下具體工作:

    1、補充註冊工作。

    (1)請各單位對照2007年度書面註冊數據,與2007年度網絡註冊確認數據(即回灌數據)進行認真核對。凡2007年度辦理了書面註冊而未進行網絡註冊的運動員,都須進行網絡補充註冊(註冊程序與首次註冊相同,但須在備註欄標明“補充”字樣),否則將視為放棄該運動員的註冊。

    (2)補充註冊運動員信息必須與2007年度書面註冊信息保持一致,同時上傳信息要完整、真實,負責將取消註冊資格。

    2、確認註冊工作。

    (1)各單位須對2007年度網絡註冊確認數據(即回灌數據)進行確認註冊工作。如運動員信息中缺少指紋和照片,必須在2008年度進行補充和完善,否則將不予確認註冊。

    (2)凡未進行網絡確認註冊的運動員,將視為放棄該運動員的註冊。

    3、首次註冊工作。

    (1)各單位要根據網絡註冊的有關要求將2008年度首次註冊運動員信息通過網絡上傳,其中必填信息為:運動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協議日期、照片、指紋等,並在備註欄標明“首次”字樣。凡必填信息不全的今年不予註冊。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交完整註冊信息的,須由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解放軍註冊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情況報告,報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批准後方可進行註冊。

    (2)2008年度首次註冊運動員將不再掃描戶口簿、身份證和運動員協議書,但須在2008年1月15日之前將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一式三份和2寸彩色證件照片一張郵寄到國家體育總局各項目管理中心。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須填寫完整,並由運動員本人或監護人簽字並按指紋。如提供虛假簽字和指紋的,該協議無效,同時還將追究相關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

    4、其它。

    關於第十一屆全國運動會交流運動員的註冊工作,仍由運動員原註冊單位進行網絡註冊;雙重註冊運動員的註冊工作,仍由體育院校、俱樂部等單位負責註冊,暫不進行網絡註冊。經國家體育總局批准的第六屆全國城市運動會交流運動員,根據協議規定返回原單位註冊的,須進行網絡註冊。

    (二)2008年1月16日至31日期間,為註冊數據審批階段。國家體育總局各運動項目管理中心要做好以下工作:

    1、對補充註冊運動員的審核工作。

    對於補充註冊運動員的信息,各中心要依據2007年度書面註冊運動員信息進行審核,如信息不符則不予註冊。

    2、對年度確認註冊運動員的審核工作。

    要重點審核運動員指紋和照片信息是否完整,對於仍未補充指紋和照片信息的,原則上不予確認註冊。

    3、對首次註冊運動員的審核工作。

    (1)要對運動員代表資格協議書進行認真審核,重點審核的內容有: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協議日期、照片、運動員簽字、指紋等,凡運動員未滿16周歲的,必須有監護人簽字。

    (2)各項目要根據運動員的代表資格協議書對網上註冊信息進行核對,重點核對運動員姓名、性別、協議日期、照片、代表單位等信息,同時要檢查身份證號碼和指紋信息。對於信息不完整的運動員不予註冊。

    (3)國家體育總局2008年度將首次採取與公安部人口信息數據庫進行比照的方法,對首次註冊運動員年齡進行審核。因此各項目對運動員申報的年齡可暫不審核。

    4、註冊證確認與發放工作。

    凡2007年度已經辦理書面註冊的運動員,2008年度再次確認註冊後,仍繼續使用2007年發放的註冊證,不再進行確認蓋章;各項目須按照2008年度網絡註冊名單和2007年度註冊證審核運動員全國比賽參賽資格;2008年度首次註冊運動員的註冊證的審核發放工作由各項目自行負責辦理。

    (三)2008年2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為註冊數據核查、自查和互查階段。

    1、2008年2月1日至15日期間,國家體育總局將把首次註冊運動員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等信息與公安部數據庫進行核對,凡與公安部數據庫信息不符的一律取消註冊資格;如發現故意提供虛假信息註冊的,將追究相關單位、相關人員的責任。關於解放軍運動員年齡審核問題:凡代表地方已經辦理註冊手續的運動員,仍按原註冊年齡進行核對。

    2、2008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間,國家體育總局將正式公佈本年度註冊運動員名單,各單位可進行自查和互查。

    (四)由於註冊條件的限制,目前一些註冊單位如部分城市、各行業體協、各體育院校、各俱樂部等尚不能實施網絡註冊。為此,這些單位仍按照原有的書面註冊程序在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內完成書面註冊工作。各項目管理中心須在註冊期結束後的5個工作日內將註冊匯總表採用書面和電子文檔(EXCLE表格)的形式報競體司,匯總表內容包括運動員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協議日期、註冊單位、註冊類型(首次註冊、重新註冊、交流註冊、確認註冊等)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2008年是全面實行運動員網絡註冊的起始之年,註冊工作的程序、步驟、環節和要求等都有很大的變化,工作量大,任務繁重。因此,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的總體部署開展工作,要指定專人負責,同時也要高度重視計算機網絡服務器的管理和保障工作,確保運行暢通。

    (二)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要儘快傳達至本單位所有與運動員註冊有關的部門和人員。同時,要本著嚴肅認真和實事求是的態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2007年12月10日前,請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解放軍體育部門將負責運動員網絡註冊工作的1名體育局領導和1名工作人員名單書面報競體司;請各項目管理中心將負責該項工作的1名中心領導和1名項目工作人員名單書面報競體司。上報內容須包括:姓名、性別、職務、辦公電話、手機號碼等。

    (四)、自2007年12月1日起,凡與本通知精神不符的相關註冊要求一律廢止,請各項目管理中心嚴格按此執行。

    國家體育總局競體司:

    聯絡人:王磊、田飛鵬

    電話:(010)87182430 (王磊)、87182307(田飛鵬)

    傳真:(010)87182046

    體育信息中心技術支持:

    聯絡人:隋凱

    電話:(010)87182393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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