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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門將開展行動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11日   來源:稅務總局網站

    針對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大肆通過手機短信、互聯網、傳真、郵遞等方式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新聞發言人李林軍在1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008年第一季度,國家稅務總局將會同公安部集中進行一次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

    據介紹,目前發票違法犯罪出現網絡化、專業化的新動向。從過去的街頭兜售為主,改變為通過手機短信、互聯網、傳真、郵遞等交易方式為主,還出現了專門代發涉稅違法信息和專門從事代開發票的團夥。一些不法分子把違法犯罪目標從增值稅專用發票轉向普通發票,大肆進行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活動。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將採取多項措施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行為。

    一是集中開展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要在各級政府大力支持和相關部門共同參與下,強化常規監管和重點打擊。國家稅務總局將會同公安部集中進行一次打擊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專項整治行動,務求更大實效,爭取搗毀和端掉更多的犯罪窩點和團夥。

    二是加強源頭控管,改進管理機制。各地稅務機關將對發票承印廠進行一次全面清查,重點檢查發票防偽專用品購、存、用以及發票印製各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結合稅源監控,嚴格納稅人發票領購和使用環節管理,以保證發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規範有序。

    三是遏制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買方市場”。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財務管理制度,採取有效措施遏制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需求和“市場”。凡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必須按規定開具發票。對不按照規定取得的發票,或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企事業單位不得扣除成本費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財會人員要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把關,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入賬報銷。

    四是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增強群眾的發票法制意識。儘快完善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大發票違法犯罪處罰力度,目前《發票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正在積極修訂中。

    李林軍説,近幾年,國家稅務總局會同公安部,通過建立警稅聯合打擊協作治理的工作機制,集中力量開展區域性整治行動,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治理涉稅違法信息和打擊制售假發票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已經初見成效。據初步統計,到目前為止,各地稅務、公安機關在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制售假發票、非法代開發票的案件2963件,查獲假發票1000多萬份,繳獲作案設備618台,稅務機關罰沒收入1.14億元,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1463人,已移送起訴901人,法院已判刑210人。 (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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