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22日從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經省政府批准,雲南省決定對部分商品及服務在全省範圍內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達到一定規模的生産、經營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措施。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將有效強化政策對價格的指引作用,加強政府的調控力度,促進全省物價整體平穩運行。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省政府1月19日批准了全省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1月22日省價格監督檢查局正式向社會公佈了《雲南省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辦法》。該《辦法》將成品糧、食用植物油、乳製品、飼料生産4個行業的11家生産加工企業列入了提價申報目錄,上述企業提高商品及服務價格,應當在提價前10個工作日按規定將提價申請書面報告送達雲南省發改委。《辦法》中規定,對在全省各州、市、縣達到一定經營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和超市、商場實行調價備案制度,其中調價備案商品包括了成品糧及糧食製品、食用植物油、豬肉和牛羊肉及其製品、雞蛋、牛奶和奶粉等5類重要商品。調價備案措施由全省各市、縣兩級價格主管部門實施。
據省價格監督檢查局負責人介紹,該《辦法》的及時出臺對抑制全省商品價格不合理上漲,控制價格上漲産生連鎖反應,消除群眾漲價心理預期將起到積極促進作用。該負責人強調,《辦法》的目的是抑制價格過快上漲,但是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必須在遵守市場經濟規律的原則下行使權力,不得要求企業虧損經營。雲南省將在實施價格干預措施的情形消除後,由省政府批准,宣佈解除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尹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