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財政部就妥善安排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作出部署
近日,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民政部、財政部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採取適當調整低保標準、提高低保補助水平和發放臨時補貼、進行節前慰問等方式,確保低保對象過一個歡樂、祥和、安定的春節。
針對當前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情況,通知要求各地繼續執行2007年中央出臺的各項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政策;在此基礎上,從2008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15元,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10元。中央財政按原補助範圍對城鄉低保對象給予適當補助。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城市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規範低保救助範圍,進一步做好低保金社會化發放工作,減少中間環節;嚴禁長時間滯留、緩撥上級補助的低保資金,確保低保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 (來源:民政部網站)
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 妥善安排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近日,財政部、民政部聯合下發《關於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 妥善安排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對低保家庭的影響,採取適當調整低保標準、提高低保補助水平和發放臨時補貼、進行節前慰問等方式,確保低保對象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通知》指出,從2008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15元的標準提高城市低保對象補助水平,按每人每月10元的標準提高農村低保對象補助水平。中央財政按原補助範圍對城鄉低保對象給予適當補助。有條件的地方可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補助金額。《通知》要求,各地應根據物價上漲情況,結合本地實際,適當提高農村五保供養水平,對生活特別困難的城市低保邊緣家庭給予臨時補助。(來源:財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