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內蒙古自治區將採取五項措施調整和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使全區260萬城鄉中小學生從中受益,在全國率先實現義務教育“兩免”政策全覆蓋。
這五項措施分別為:提高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的生活費補助標準。以2007年秋季開學為起算點,補助標準由小學每生每年300元、初中每生每年450元分別調整為小學500元、初中750元。蒙語授課寄宿生補助標準不變,即小學每生每年1080元,初中每生每年1350元。
對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面免費提供教科書。提高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補助標準,小學生、初中生分別由每年人均70元和140元提高到90元和180元。同時繼續將自治區規定的必設科目教科書列入補助範圍。
提高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農村牧區小學生、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別達到265元和395元,縣鎮小學生、初中生每生每年分別達到280元和410元。
適當提高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測算單價標準。補助標準由原來的每年400元/平方米提高到每年800元/平方米。
繼續執行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免除雜費政策。補助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年150元,初中每生每年190元,特殊教育每生每年190元。
據介紹,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已做好調整完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政策的資金安排工作,由自治區本級財政承擔的部分已經全額列入今年預算。自治區還將逐步解決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校外借宿等問題。(紅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