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寧2月27日電(記者王立芳)記者27日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獲悉,廣西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的具體政策正在制定中,今年秋季學期,城裏孩子有望和農村孩子一樣全免學雜費。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自2006年開始實施。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新聞發言人李清先介紹,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免教科書費用,2007年秋季曾經收取的課本費,今年全部退還學生;住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有所提高,小學生每天2元,中學生3元;生均公用經費標準也有所提高,小學和初中分別達到150元和250元。
根據國家的安排,廣西初定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記者採訪中了解到,在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施免除學雜費政策後,廣西還將研究制定城市特殊群體的相關配套政策,對一些特殊群體的子女實施相應資助政策,如城市低保家庭、孤兒、殘疾兒童等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