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愛衛會關於命名陜西省西安市為國家衛生城市的決定
全愛衛〔2008〕8號
陜西省愛衛會:
根據你會推薦,按照《國家衛生城市考核鑒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全國愛衛辦先後組織專家對西安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進行了暗訪調研、技術評估、考核鑒定和社會公示。
多年來,西安市歷屆市委、市政府始終把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和保護人民群眾健康的重要載體,堅持不懈地開展。特別是近幾年來,西安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國際化、市場化、人文化、生態化”的發展理念和構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諧西安”的美好願景,進一步加大了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的力度,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推動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環境衛生面貌,加強了衛生防病工作,增強了群眾文明衛生意識,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整體衛生水平達到了《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經研究,全國愛衛會決定命名西安市為“國家衛生城市”。
希望西安市再接再厲,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設施,繼續廣泛深入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努力做好鞏固提高工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