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中國進出口銀行
關於服務外包産業發展融資支持工作的指導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商務主管部門,新疆建設兵團商務局,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建設若干服務業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國際服務業轉移”的要求,緊緊圍繞黨的十七大關於“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發揮利用外資在推動自主創新、産業升級、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要求,切實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積極推動商務部等有關部門實施的促進服務外包産業發展的“千百十工程”,以産業為基礎、以科技為動力、以企業為主體,支持中國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的建設,扶持我國服務外包企業又好又快發展,積極參與國際經濟合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商務部、中國進出口銀行按照“商務部積極組織推動,進出口銀行獨立審貸,進行市場化操作”的原則,共同搭建商務、金融合作平臺,支持服務外包産業發展。
二、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儘快建立工作溝通與協調機制,對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和服務外包企業進行深入調研,掌握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和服務外包企業的融資需求及困難,探索並實施符合實際情況的融資支持措施,幫助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完善基地硬體設施,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積極利用銀行融資服務把握商機,提高綜合競爭力。
三、中國進出口銀行將積極採取措施,利用各種傳統和創新金融手段支持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基礎設施和投資環境建設;相關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及運營;公共信息網絡平臺建設及運營;支持服務外包企業獲取相關國際認證;開拓國際市場;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境外並購,鼓勵中小服務外包企業通過聯合、並購、重組,建立大型國際化服務外包企業。
四、中國進出口銀行制定符合服務外包産業特點的專項申貸標準。對經濟效益、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較好的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以及重點服務外包企業的融資需求,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積極向中國進出口銀行推薦。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根據專項申貸標準,落實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以及服務外包企業使用中國進出口銀行各項金融産品,協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融資問題,促進企業項目的順利實施。
五、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與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密切配合。對商務主管部門推薦的、符合中國進出口銀行相關信貸政策和業務條件的企業和項目,本著獨立審貸的原則,以相應的業務品種給予融資支持;項目實施過程中,中國進出口銀行定期匯總並向商務部通報項目進展情況;商務部定期向中國進出口銀行提供申貸所需的服務外包企業管理與統計信息,併為重大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論證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
六、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在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積極向服務外包企業介紹本行的傳統和創新金融産品,如高新技術産品(含軟體産品)出口賣方信貸、境外投資貸款、技術裝備進口信貸、進出口租賃貸款、出口基地建設貸款、出口企業固定資産投資貸款、特別融資賬戶業務以及聯合融資、銀團貸款和項目融資等;同時,進一步加強與當地商務主管部門的合作,發揮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國際結算、結售匯、貿易融資、對外擔保等中間業務、國際經濟合作及金融創新産品方面的綜合優勢,為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和服務外包企業提供一攬子綜合金融服務,滿足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和服務外包企業的多元化融資需求。
七、中國進出口銀行各營業機構應積極組織出口基地建設貸款和出口企業固定資産投資貸款業務試點工作,對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單位和服務外包企業相關貸款申請,積極研究並提出相應融資建議。
八、中國進出口銀行各業務經營單位應積極支持當地商務主管部門構建服務外包企業出口信息平臺,運用國別信息、國際市場信息、行業信息為服務外包企業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信息支持和理財建議,幫助企業規避投資和匯率等風險,實現資金的安全有效配置和運營。
九、中國進出口銀行各業務經營單位應積極與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在政策規劃、項目信息、人員培訓和宣傳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利用自身金融專業優勢,開展服務外包業和金融相關領域的合作調查和課題研究,為提升服務外包企業籌融資水平提供必要的貿易、金融專業培訓。
十、地方各級商務主管部門應積極落實國家發展服務外包的相關政策措施,與當地有關部門協調配合,扶持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投融資平臺建設,提升服務外包基地城市、示範園區建設投資主體和服務外包企業的融資能力。
上述內容請各單位認真落實。有關事宜,請與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和中國進出口銀行(業務開發與創新部)聯絡。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進出口銀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