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公安部紀委召開學習貫徹公安部黨委《關於加強和改進公安邊防消防警衛部隊反腐倡廉建設的決定》座談會。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督察長祝春林出席會議並講話。會議強調,《決定》是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公安現役部隊反腐倡廉建設的綱領性文件,各級公安機關及公安現役部隊要抓住當前學習貫徹落實《決定》的良好契機,不斷推進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發展進步。
祝春林指出,《決定》的頒布實施,是部黨委從政治和全局的戰略高度,為在關鍵時期保障和推動公安現役事業乃至整個公安事業的全面發展進步推出的重大舉措。既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的實際步驟,也是從公安現役部隊的性質、特點和所承擔的職責、任務出發,對廣大人民群眾和公安現役部隊官兵新期待、新要求的積極回應。
祝春林指出,貫穿《決定》的主線和精神實質,是反腐倡廉建設必須與公安現役部隊既不同於一般行政機關、又不同於公安機關其他警種、也不同於解放軍和其他武警部隊的特點相適應。《決定》立足現實、著眼發展,對公安現役部隊反腐倡廉建設作出了全面部署,多角度地實現了創新和突破。一是體現了一種精神,就是在完善公安現役部隊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方面充分發揮建設性作用;二是明確了一個責任,就是各級公安機關黨委和公安現役部隊黨委必須切實承擔加強對反腐倡廉建設組織領導的政治責任;三是實現了一次突破,就是在加強公安現役部隊紀檢監督專門力量建設、確立自身內部監督工作模式上的創新和突破。
祝春林強調,抓好《決定》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事關公安現役事業發展全局,涉及公安機關諸多方面,各級公安機關黨委及公安現役部隊黨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全力予以推進。要把學習貫徹《決定》與公安工作全局和部黨委總體部署緊密結合、有機融入。要突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這個重點。要注重講求部隊反腐倡廉建設各項工作的實際成效,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與各項改革緊密結合,研究制定各自部隊貫徹落實《決定》的實施辦法,把《決定》的各項部署和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