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江蘇省消防聯席會議下發了《關於發佈〈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正式發佈試行《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這是全國首個以省級政府名義頒布實施的消防工作評價體系,標誌著江蘇消防工作有了一個統一的衡量標準和總體發展框架,將推動江蘇消防事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由公共消防安全保障、社會火災防範水平、滅火救援應急能力、公眾消防安全素質四個方面共16項22條指標組成,廣泛涵蓋了政府消防建設投入和公共消防服務、地區消防安全佈局、消防應急響應能力、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社會消防安全培訓、農村消防設施建設、火災控制與探測報警、居民家庭消防安全等消防工作的主要方面,每個指標都制定了具體的目標值。在實施過程中,江蘇省消防聯席會議將運用《指標體系》對各地消防安全狀況進行監測,自2008年起每年監測併發布各省轄市的監測報告,及時跟蹤、評價各地消防工作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適應程度,並將監測結果運用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安全生産工作等考核考評內容之中,為各級政府研究制定消防工作政策提供決策參考依據,促進各地消防事業全面發展。
根據《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提出的總體工作目標,到2010年左右,江蘇全省消防安全狀況總體上全面達到《指標體系》確定的各項目標。其中,到2008年末蘇南地區(南京、無錫、常州、蘇州、鎮江)全面達到《指標體系》確定的各項目標;到2012年末,蘇中地區(南通、揚州、泰州)全面達到《指標體系》確定的各項目標;到2017年末,蘇北地區(徐州、淮安、鹽城、連雲港、宿遷)全面達到《指標體系》確定的各項目標。
按照《指標體系》,江蘇萬人擁有職業消防員數將不少於2人,重點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不低於90%,社會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率不低於萬分之40,萬人火災死亡率低於萬分之0.025,億元GDP火災損失率低於萬分之0.3,建成區城市消防站平均覆蓋面積小于10平方公里,城市消防車通行能力不低於30公里/小時,10秒火警接通率100%,公眾消防常識知曉率不低於80%,城鎮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備率不低於20%等。
近年來,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過程中,許多地方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和火災事故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前沿陣地的江蘇,面對的消防安全保障壓力更大。為響應中央提出的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深化“平安江蘇”創建活動,2006年6月起,江蘇省消防部門著手研究制定《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2007年11月,江蘇省發改委、公安廳聯合在無錫舉辦了以“消防安全與小康社會”為主題的江蘇省小康社會消防安全建設與發展研討會。經過2年多的研究、測算和論證,在廣泛聽取和吸收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完成了《江蘇省消防安全指標體系》,經省政府批准後發佈實施。
《指標體系》的發佈實行,順應了當前消防安全保障壓力加大的新形勢,重點解決公共消防基礎建設相對滯後、消防工作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社會消防安全意識不強、消防監督管理機制不完善、日常管理模式陳舊、社會應急聯動機制不健全等突出問題。
《指標體系》的發佈實行,更好地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通過總結江蘇省連續9年未發生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火災事故逐年下降,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的工作經驗,吸取國內外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訓,對“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消防工作方針進行創新和發展,提出了“預防在先、重在建設”的新安全觀,把指導思想和工作著力點真正轉移到預防為主上來,通過意識、機制、能力和硬體設施等諸多方面的建設,推動社會共同參與管理,夯實消防工作基礎,依靠全社會的力量從源頭上減少不安全因素,構築一個科學完善、嚴密有力的火災防控體系,使消防工作切實做到“預防在前、發現在早、處置在小”,真正體現“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理念。
《指標體系》的發佈實行,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了消防工作相關主體的責任,通過對政府消防建設投入和消防規劃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的狀況、消防部門應急響應能力、群眾消防安全素質的測評,大力推動各級政府、各個部門、社會單位、全體公民消防安全責任的進一步明確和落實,逐步構建消防工作“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指標體系》的發佈實行,體現了消防工作機制和方法的創新。通過提高火災公眾責任險投保率,保障受到火災事故侵害公眾的合法權益;通過加快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提高城市火災預警和反應能力;通過推行重點行業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增強重點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通過加強城鎮居民家庭消防器材配備,提高家庭消防安全自我防範水平。這一系列的創新舉措,將進一步健全社會火災防控體系,抗禦火災的能力明顯增加,消防工作手段更加先進和科學,能夠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及其帶來的災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