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農民可上新型養老保險,“老有所養”即將變為現實。11月17日,山西省政府出臺《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全省16周歲至59周歲的農民參加養老保險,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政府給予5%—10%補貼的辦法籌集資金,年滿60歲以後,可收到有關機構為其按月發放的養老金。
有別於傳統農保完全個人繳費、儲蓄積累式的制度模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四新”:一是制度模式。本省農村適齡(16周歲以上未滿60周歲)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保;新型農保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的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機制。二是財政補貼。基礎養老金由省、市、縣三級政府按1:1:1的比例分擔提供。自試點開始,參保的農村適齡居民,在其繳費達到規定標準和年限的條件下,確定為每人每月30元;繳費每滿一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三是繳費方式。實行了彈性繳費標準,最低繳費標準由農村適齡居民按不低於本縣(市、區)上年度人均純收入5%-10%的標準繳費。最低繳費標準以上部分由農民根據承受能力自願選擇,體現多繳多得。四是待遇水平。參保人享受待遇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組成,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年滿60周歲,次月起,按月享受新型農保待遇。對試點開始時未享受過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已滿60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取得社會保險資格後,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試點工作于2008年啟動,從2009年開始逐年擴大試點,爭取2012年試點縣(市、區)達到50%以上,2015年覆蓋所有縣(市、區),適齡參保人數達到80%以上,在2020年前實現全覆蓋。據初步估算,全省全面啟動新型農保工作後,每年將有1600多萬人受益。(記者 齊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