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國土資源廳積極服務與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計劃對全省2800個村莊編制土地利用規劃,以規劃規範村莊建設,著力推進在新農村建設中節約集約用地。
目前,青海省農村還存在著"臟、亂、差、散"的現象,嚴重影響城鄉面貌。為改變這種面貌,青海省以西寧市、海東地區為重點,在海北、海南、海西和黃南等部分地區相繼開展村莊用地規劃編制工作。青海省計劃至2009年,在全省全面開展村莊用地規劃編制工作中,完成2800個村莊的用地規劃編制任務。2010年,全省規劃編制收尾時,完成用地規劃編制的村莊達到80%以上。
為了更好地實施村莊規劃,青海省將先進行試點,通過試點逐步推開,並把四類村莊作為先期規劃重點:即因國家和省級建設項目、生態移民社區、自然村莊搬遷合併等需整體搬遷、統一建設的村莊;基礎設施條件較好,農民有建房要求,新建、翻建房戶較多,村容村貌較差的村莊;有效好旅遊資源和人文景觀,有發展前景、急需進行保護性規劃的村莊;因地質災害、生態環境安全需搬遷的村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