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臺《關於進一步推進規範執法工作的意見》,要求全國交警系統進一步貫徹孟建柱同志在全國公安機關領導幹部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公安部《關於大力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認真落實部交管局《關於加強交警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提升交警隊伍執法素養和執法水平,著力構建和諧警民關係,努力實現執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意見》要求,要進一步深化執法教育培訓,開展專題學習教育,落實執法培訓計劃,組織執法典型案例評析;進一步加強執法制度建設,完善執法制度,改進執法方式方法;進一步剖析整改執法問題,通過警營開放、警民懇談、換位體驗、走訪當事人、領導接待日、問卷調查等多種形式,廣泛徵求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找準在執法形象、執法態度、執法用語、執法程序和管理服務上存在的問題。針對最近幾年交警系統因執法問題引發的突出事件,要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找準事件發生原因,認真整改;進一步發揮典型示範帶動作用,開展規範執法宣講活動。(周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