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12月4日發佈進一步加快船舶工業發展的意見,確定重點發展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等6個船舶工業聚集區,聚集區內造修船及配套企業可享受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的相關政策。
近年來,山東省抓住國際造船業轉移的機遇,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推進建立現代造船模式,加快船舶配套業發展,優化産業結構,實施科技創新,實現了造修船、海洋工程和配套業快速協調發展,主要經濟指標連年保持較快增長,但還存在技術創新能力不強、規模小、佈局散、基礎弱等問題。
此次,山東省確定了今後船舶工業發展的重點區域和船型。按照佈局集中、用地集約、産業集聚、功能完善的原則,山東省將加快建設青島、煙臺、威海3個船舶工業基地,重點發展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即墨市、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蓬萊市、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榮成市6個船舶工業聚集區。按照人無我有、人有我優的原則,重點發展集裝箱船、散貨船、油船等主力船型及客滾船、液化石油氣船、液化天然氣船、海洋工程裝備等高技術高附加值産品,發展玻璃鋼漁船,建造大型遠洋漁船,加快培植遊艇製造業。
山東省將採取一系列財稅政策措施支持船舶企業的發展。省企業技術中心建設專項資金、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信息産業發展專項資金、 製造業信息化工程專項資金,將向列入省發展重點的造船及配套企業傾斜。符合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造船及配套企業,經認定後,減按15% 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150% 攤銷。在船舶工業聚集區內,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可優先用於發展造船業,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