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林業局批准了包括哈爾濱太陽島在內的20處濕地進行國家濕地公園試點,這些國家濕地公園將按照“生態優先、科學修復、合理利用、持續發展”的原則開展試點工作。
此次獲批的20個國家濕地公園包括:黑龍江省哈爾濱太陽島國家濕地公園、哈爾濱白漁泡國家濕地公園、新青國家濕地公園,浙江省麗水九龍國家濕地公園、德清下渚湖國家濕地公園,安徽省迪溝國家濕地公園,福建省長樂閩江河口國家濕地公園,江西省東鄱陽湖國家濕地公園、東江源國家濕地公園、修河國家濕地公園,河南省鄭州黃河國家濕地公園,湖北省武漢東湖國家濕地公園,湖南省千龍湖國家濕地公園、酒埠江國家濕地公園,陜西省西安浐灞國家濕地公園、蒲城鹵陽湖國家濕地公園、千湖國家濕地公園、三原清峪河國家濕地公園、淳化冶峪河國家濕地公園,寧夏回族自治區石嘴山星海湖國家濕地公園。
濕地公園是指以保護濕地生態系統完整性,維護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濕地效益,合理利用濕地資源為目的,可供開展濕地保護、恢復、科研監測、宣傳教育、休閒旅遊等活動的特定區域。濕地公園是我國生態建設和濕地保護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可分為國家濕地公園和地方濕地公園,其中國家濕地公園在重要程度、生態功能和價值方面具有國家或國際重要意義。近年來,按照國務院賦予國家林業局的職能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濕地保護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04]50號)要求,國家林業局和各級地方人民政府積極開展國家濕地公園的建設試點工作,目前,我國已建立國家濕地公園38處,面積36萬公頃。(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