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在本世紀頭20年的奮鬥目標,黨的十七大又從實際出發,適應國內外形勢發展的新變化,對目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國家統計局統計科研所課題組監測結果顯示,2000—2007年,我國經濟保持較快發展,居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社會事業加快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穩步向前邁進。
一、總體進程呈穩步上升趨勢
2000年以來,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逐年加快,實現程度從59.3%穩步提升到2007年的72.9%,平均每年增加1.95個百分點。特別是2007年的實現程度比上年提高了2.88個百分點,是2000年以來進展最快的一年。按此發展趨勢,到2020年我國完全可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其主要特徵是:
第一、經濟保持較快發展。2007年經濟發展實現程度為65.5%,比2000年提高15.2個百分點
在反映經濟發展的五項監測指標中,2007年全國人均GDP達到了18934元,比2000年的7858元增長1.4倍,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9.5%;R&D經費支出佔GDP比重由2000年的0.90%平穩上升至2007年的1.49%;2007年第三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為40.1%,比上年增加0.1個百分點;2000年以來,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城鎮人口比重從2000年的36.2%上升至2007年的44.9%;城鎮調查失業率基本穩定,一直處在5—6%之間。經濟發展總體趨勢較好。
第二、社會和諧程度逐步改善。2007年社會和諧實現程度為71.3%,比2000年提高13.8個百分點
2007年,我國基尼系數和城鄉居民收入比分別由2000年的0.412和2.85擴大到0.458和3.55;但地區經濟發展差異系數由2000年的68.7%減小到2007年的62.6%;基本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由2000年的13.3%提高到2007年的47.6%,增加了34.3個百分點;高中階段畢業生性別差異系數從2000年的110.64逐年降低至2007年的100.19。總的來説,社會和諧程度逐步改善。
第三、城鄉居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2007年生活質量實現程度為78.3%,比2000年提高20.0個百分點
經濟的快速發展,推動了居民收入的大幅增長,居民的生活質量也有了明顯的改善。2000—200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6280元增加到13786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10.1%;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201元增加到3886元,按可比價格計算,年均增長6.1%;城鄉居民家庭恩格爾系數呈較大幅度的下降,與2000年相比,2007年城鎮居民恩格爾系數下降3.1個百分點,農村下降6.0個百分點;城鄉居民住房面積大幅提升,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由2000年17.6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22.6平方米,農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積(磚木、鋼筋混凝土結構)由2000年的19.8平方米提高到2007年的27.3平方米;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逐年下降,從2000年的39.7‰下降到2007年的18.1‰;平均預期壽命也有所增長。
第四、文化教育事業蓬勃發展,2007年文化教育實現程度為67.3%,比2000年提高11.8個百分點。民主法制也逐步得到健全
隨著國家對文化教育的重視,文化産業增加值佔GDP比重由2004年的2.15%上升到2007年的2.6%;居民文教娛樂服務支出佔家庭消費比重從2000年的11.7%增加到2007年的12.1%;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00年的7.79年上升到2007年的8.40年。總體來看,進入21世紀,我國文化教育事業得到了蓬勃發展。近年來,隨著我國民主進程的推進,民主法制正在逐步得到健全。
第五、資源環境受到重視。2007年資源環境實現程度為72.0%,比2000年提高6.4個百分點
2000年以來,中國能源消費日益增加,單位GDP能耗呈上下起伏之勢,按2000年可比價計算,2004和2005年中國的單位GDP能耗達到21世紀以來的最高值1.43噸標準煤/萬元,之後由於國家“節能減排”措施採取得力,2007年該指標降低為1.36噸標準煤/萬元,但比這段時期中最低的2002年仍然要高0.06噸標準煤/萬元;耕地面積逐年減少,以2000年為基期,2007年耕地面積指數已經下降到94.93%;環境質量指數逐年好轉,在監測的557個城市中,2007年有389個城市空氣質量達到二級以上(含二級)標準,佔監測城市數的69.8%,比2000年提高33.3個百分點;地表水達標率由2001年的32.7%上升到2007年的42.9%;森林覆蓋率也在擴大。
二、四大區域的實現程度均有上升,但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國的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區由於其經濟社會基礎、地理條件、資源稟賦等多方面的差異,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體現出不同的特徵。
(一)從實現程度看,東部地區遙遙領先,東北地區緊跟其後,中部地區勢頭較好,西部地區有待提高
2007年,東部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由2000年的64.0%上升到81.3%,平均每年增加2.47個百分點。無論是每年的實現程度還是實現程度的提升幅度,東部地區都居全國四大區域之首。
東北地區200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為60.7%,僅次於東部地區,到2007年其實現程度達到74.8%,平均每年增加2.01個百分點。相對東部地區而言,2000—2007年間,其發展速度較為緩慢,但從2006、2007年來看,得益於國家提出的“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政策,發展速度明顯加快,並大有趕超東部地區之勢。
中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礎都不如東部、東北地區,但近年來的發展勢頭十分可喜。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來看,2000年實現程度為55.8%,而到2007年已經上升到70.3%,平均每年增加2.06個百分點。但比東部地區滯後4—5年,比東北地區滯後2—3年。
相比于其它區域,由於西部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基礎較差,2000年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實現程度為52.3%。近些年來國家對西部地區加大了開發力度,到2007年實現程度為64.6%,相當於東部地區2000年、東北地區2002年、中部地區2005年的水平,比其它區域滯後了2—6年。
(二)從各方面看,各地區在經濟發展、社會和諧和生活質量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在經濟發展方面,區域差異最為顯著:東部和東北地區優勢很大,中、西部地區較為滯後。2007年,東部和東北地區“經濟發展”的實現程度分別達到了79.4%和71.9%,而中、西部地區分別達到55.2%和53.8%,相當於東部和東北地區2000年的水平。東部和東北地區“經濟發展”的實現程度平均每年增加3.18和2.42個百分點,大大超過中、西部地區的2.04和1.62個百分點。
在社會和諧方面,東、中部地區發展較快。2007年東北地區“社會和諧”實現程度為79.5%,低於同年東部地區的82.2%;中部地區雖然起步較低,但近兩年來發展迅猛,2007年“社會和諧”實現程度達到了71.9%;2007年西部地區“社會和諧”的實現程度達到62.8%。
在生活質量方面,東部地區到2007年“生活質量”的實現程度達到了88.6%,是指標體系六個方面中實現程度最高的一個;中部地區基礎相對較差,但發展較快,年均增加2.62個百分點,到2007年實現程度達到了77.3%;東北地區平均每年增加2.32個百分點,近3年來的增長速度明顯加快,2007年比上年增長2.68個百分點,快於同期中部地區的增長速度;西部地區由於基礎較差,其2007年實現程度為67.1%,大體相當於東北地區2004年、中部地區2003年的水平。
(三)從各區域的進程來看,東部地區有望到2012年基本實現,東北和中部地區有望在2015至2017年基本實現,西部地區則任重道遠
東部地區無論是每年的實現程度還是實現程度的提高幅度都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而且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監測指標體系的六個方面中發展比較均衡,其中四個方面在2007年的實現程度已經達到或非常接近80%,這些方面經過努力很快就能達到90%的目標;其餘的兩個方面也存在較大發展空間,因此有望在2012年左右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
東北地區由於其經濟、社會發展基礎較好,按其發展進程,有望在2015年左右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
中部地區的基礎雖然大都比東部和東北地區差,但其發展速度可圈可點: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各方面中,中部地區在“文化教育”和“資源環境”方面發展速度最快;在“社會和諧”和“生活質量”方面發展速度僅次於東部地區。中部地區的快速發展使其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
西部地區是基礎較為薄弱的區域。2007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程度為64.6%,比2000年提高12.3個百分點,年均提高1.76個百分點,按此趨勢,有可能到2023年基本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