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發出通知,決定相應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準。其中,800公里(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上航線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下航線每位旅客收取10元。
通知同時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空運輸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民用航空局
關於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的通知
發改價格[2008]35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航空公司:
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決定適當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收取標準,800公里以下航段由每位旅客80元調整為2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由每位旅客150元調整為4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準。
二、按成人普通票價10%計價的嬰兒繼續免收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價50%計價優惠待遇的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及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繼續實行減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
三、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航空運輸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民用航空局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