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環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時調整了成員單位,成立了由自治區政府劉卓志副主席為組長,自治區發改委、經委、監察廳、司法廳、建設廳、工商局、環保局、安監局、廣電局有關領導及處室負責人組成的2008年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環保局,負責指導全區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的開展。自治區政府印發了《2008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內政辦發電〔2008〕27號),全面部署了2008年全區環保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同時對專項行動的整治範圍及重點、工作步驟、工作措施及組織領導都作了明確要求。
按照《方案》要求,各盟市圍繞不同階段重點整治內容認真組織開展了專項行動,自治區環保、監察、發改、經委、工商、安監等有關部門按照自治區政府的統一安排部署,聯合行動,各負其責,協同作戰,狠抓落實,切實保證了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在環保執法檢查中,盟市政府和自治區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了環保各項執法和監督管理工作順利進行。截至目前,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48191人(次),檢查企業17264家(次),立案查處違法企業293家,結案217 家,其餘案件正在督辦中。通過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大執法力度,解決了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了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使部分區域環境質量得到了明顯改善。